扬子晚报|开车与电动车碰撞想私了被拒,民警一查司机无证驾驶


扬子晚报|开车与电动车碰撞想私了被拒,民警一查司机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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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9月7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采访人员 梅建明)车辆逾期未年检上路行驶,交警查获要处罚;若一旦发生事故,还会被保险公司拒赔。近日,南京江宁秣陵交警中队就接到这一样起事故,有人报警称在秣陵建兴街上发生一起轿车撞倒电动车的交通事故,轿车司机想私了被拒。民警赶到现场一查发现,原来轿车司机涉嫌无证驾驶。
【扬子晚报|开车与电动车碰撞想私了被拒,民警一查司机无证驾驶】据介绍,当天清晨6时许,一辆白色SUV在建兴街由西往东向凤仪街路口左转时,与一辆由北向南直行的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车车主右腿受伤,需要送医。
在此期间,轿车司机一直想要说服电动车车主私了,但电动车车主不同意,可能担心后续的医疗费用无法处理。接警赶到现场的民警勘察现场时发现,驾驶员神色慌张,举动异常,不愿出示身份证及驾驶证等有效证件。
随后,民警将SUV车主王某带回交警中队盘查,发现该车辆逾期未年审,驾驶员的驾驶证一个周期内已扣满15分,且被暂扣。
目前,该车主王某不仅要自费负责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还要面临1000元罚款,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交警提示:无证驾驶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无证驾驶人员往往因缺乏驾驶条件,并且驾驶车辆来源不明,容易诱发违法犯罪等行为,一旦遇到紧急情况易引发交通事故,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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