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法院开庭审理陈基福等51人涉黑案

2020年9月7日 , 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陈基福等51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一案 。
【桂林法院开庭审理陈基福等51人涉黑案】
桂林法院开庭审理陈基福等51人涉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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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 , 该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 是全国扫黑办重点督办案件 , 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桂林市审理的规模最大、被告人人数最多的涉黑案件 。

桂林法院开庭审理陈基福等51人涉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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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
1995年至2019年6月 , 以陈基福为首的团伙逐渐发展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并不断发展 , 长期盘踞在广西东兴市 , 为树立非法权威 , 维护非法利益 , 有组织地实施抢劫、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强迫交易、非法持有枪支等暴力、威胁性违法犯罪活动和走私、行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发票、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窝藏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 通过违法犯罪行为获取的违法所得及孳息共计2.6亿元 。
该组织称霸一方、争夺地盘、逞强斗狠、残害群众、对抗政府 , 对东兴市区域及东兴市的走私领域形成非法控制 , 严重破坏东兴市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以及政治生态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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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陈基福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实施数十起犯罪 , 应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等18个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 符爱军等其余50名被告人 , 应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所涉及的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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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过程中 , 法庭依法保障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 并根据公诉机关指控的40多起违法犯罪事实逐一审理 , 因涉案人数较多 , 案情重大复杂 , 庭审预计持续数日 。
被告人亲属、媒体采访人员、群众代表等100余人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
来源:桂林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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