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幼儿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作为企业资产上市

北京商报讯(采访人员 陶凤 王晨婷)据教育部网站消息 , 教育部7日起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其中明确 , 幼儿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作为企业资产上市 。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得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 , 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者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 。
此外 ,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财政经费、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举办或者支持举办营利性幼儿园 。 公办幼儿园不得转制为民办幼儿园 。 公办幼儿园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 。 社会资本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
【资产|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幼儿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作为企业资产上市】其他方面 ,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 , 幼儿园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教育内容 , 不得开展违背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 。 幼儿园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 , 不得向学前儿童及其家长组织征订教科书和教辅材料 , 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 。 校外培训机构等其他教育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开展半日制或者全日制培训 , 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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