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推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全面转型( 四 )


(四)更大力度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 为落实“管资本”创造条件
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从“管企业”转向“管资本” , 一个重要前提条件是下属出资企业的改革 , 即推行混合所有制、完善公司治理 , 使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 。
建议将推进实业企业混改的决定权交给试点企业 , 宜参则参、宜控则控 , 重点推进企业重组上市 , 为完善公司治理、实施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推动体制机制转变、调整国有资本布局等改革创造更好条件 。 试点企业也应根据持股企业的公司治理水平推进管理模式改革 。 对于股权结构合理、公司治理完善的出资企业 , 尽可能消除股东权责之外的管理事项 , 让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 。 对于目前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还不太完善的下属企业 , 应推进其改革 , 并配合改革进程 , 逐步授权放权 。
(五)制定配套政策 , 加强对改革试点的支持
试点企业开展资本运作、资产处置时涉及税收、土地、分立分拆上市等事务 , 需要多方面的政策支持 。 建议政府将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低效无效资产退出、淘汰落后过剩产能、“僵尸企业”处置等工作有机结合、通盘考虑 , 在企业注销、税务清算、债权债务处置、土地处置、未完工项目履约、冗员安置、社会职能剥离等方面制定新的政策 , 加快试点工作的推进 。
完善对投资运营公司的考核机制 , 包括:根据资本投资的特点 , 降低短期考核 , 加重长期考核;根据功能使命实行分类考核 , 综合考核企业在投资组合回报和布局优化等方面的绩效;取消与投资者无关的责任考核 , 如安全生产等应由市场主体独立承担的责任;建立公开透明的补偿机制 , 弥补企业为承担政府要求的社会责任额外支付的成本;承认商业投资的固有风险 , 建立明确的可执行的免责规则 。
(六)进一步改进试点工作 , 加快改革步伐
投资运营公司是当前国资国企改革中相对薄弱环节 , 建议进一步改进试点方式 , 加快改革步伐 。 一是在国家和地方层面尽快推出一批“直接授权”模式的改革试点 。 二是增加组建方式设立投资运营公司的试点 。 三是对少数改革领先试点企业划拨国有股权 。 四是尽快总结早期试点企业的改革经验 。
【试点|推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全面转型】(作者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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