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东关教会

东关教会问题(一)br东关教会贪污腐败极其严重 , 拿着信徒辛苦奉献的钱肆意挥霍给自己人员买房子 , 东关教会给自己某牧师买房子 , 因房款问题该牧师与东关教会某负责人在钱款问题上发生了冲突 , 黑吃黑 , 最后该牧师买完房子 , 房子到手之后就辞职不干跑路了 。 有信徒试图寻问该教会的负责人 , 该教会某负责人说:“信徒把钱奉献给教会奉献给的是上帝 , 不是人 。 由上帝掌管 , 是上帝给他买的房子!上帝愿意给谁就给谁” , 然后拿出圣经某段经文开始辩解 , 到现在还有不明真查相的人在为此教会奉献!brbr下面就是该起案件的经过:brbr沈*市东关基督教堂诉J牧师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brbr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大东民一初字第15brbr审理法院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brbr案号 :大东民一初字第156号brbr案件类型 :民事判决书brbr案由 :不当得利纠brbr原告:沈*市东关基督教堂 , 住所地:沈*市大东区东顺城街三自巷8号 。 brbr法定代表人:吴*峰 , 系该教堂主任牧师 。 brbr委托代理人:王*某 , 女 , 1946年4月23日出生 , 汉族 , 住址:沈*市大东区 。 brbr委托代理人:宋*某 , 男 , 1968年7月15日出生 , 汉族 , 住址:沈*市沈河区 。 brbr被告:J*某 , 男 , 1972年12月12日出生 , 汉族 , 住址:沈*市大东区 。 brbr委托代理人:王*志 , 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律师 。 brbr原告沈*市东关基督教堂诉被告J牧师不当得利纠纷一案 , 依法组成合议庭 , 公*开庭进行了审理 。 原告沈*市东关基督教堂委托代理人王某某、宋*某 , 被告J*某委托代理人王合志到庭参加诉讼 ,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 brbr原告诉称:被告J*某原系沈阳市基督教东关教会牧师 。 J某某向教会提出因其已在教会工作多年 , 尚没有自己住房为由 , 请求教会给其购买住房一套 。 后经教会研究决定 , 同意为其购买住房 , 在教会确定的价款范围内 , 由姜某某本人购买后再由教会实报实销 。 不久 , J*某告知购房完毕 , 购房款共计32万元 。 教会出于对被告的信任 , 在没有提供任何购房协议和相关票据凭证的情况下 , 就为其支付了32万元购房款 。 但后来据信徒举报 , 说被告购房款不是32万元 , 经*会调查 , 被告对此承认 , 但只返还了4万元 。 后教会又根据调查 , 发现J某某实际购房款23万元 , 尚*5万元未返还教会 。 故诉至法院 , 请求返还多占房款及利息 , 以维护原告利益 。 现被告仍然是牧师 , 只不过不在我们教会工作了 。 我们任命和解除牧师有一套程序 , 利*要求从2011年1月2日开始计算 , 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 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返还原告多占购房款5万元及利息;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 brbr被告辩称:1、原告向答辩人补贴住房补助金32万元 , 答辩人购买的房屋的实际交易价格与原告发放的住房补助金额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 答辩人于2009年3月已经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 , 面积为74.61平方米 , 当时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7万元 , 之后原告于10月份实施住房补助政策 , 并向答辩人发放了住房补助金32万元 , 但是 , 该住房补助金的具体数额是由原告确定的 , 并不是依据答辩人的实际购房价格进行补贴的 , 并且答辩人无权对此提出异议 。 原告向*辩人补贴的住房补助并不是实行的实报实销政策 , 而是考虑各种因素而综合确定补助金额的 。 即答辩人购买的房屋的实际交易价格与原告发放的住房补助金数额至今没有因果关系 , 原告主张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 。 2、无论原告所述事实是否真实 , 其诉讼请求均不应得到法律支持 。 答辩人通过房屋中介购买赵某某位于长青街XX号XXX号房屋 , 双*商定的购房款总计27万元:第一笔款通过银行转账12万元 , 现金支付3万元的方式向赵某某支付;第二笔款项人民币12万元通过贷款向赵某某支付 。 答辩人上述购房 , 手续费用1万多元 , 包*中介服务费用、税费、银行贷款利息等 。 上述事实在原告于8月15日的会议纪要已经认可 , 并且该会议纪要已经明确该事实是经原告调查过的 。 因此 , 原告在本案中称答辩人购房款为23万元 , 并且要求返还5万元的诉讼请求是没有事实依据的 。 3、原告的诉讼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 , 不具有法律上的胜诉权利 。 答辩人的购房时间为XX年3月27日 , 原告向*辩人支付一次性住房补助32万元的时间为XX年1月2日 , 原告于XX年8月15日开会 , 会上对答辩人的购房款金额进行了确认 , 为27万元 。 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至今已超过诉讼时效 , 不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 综上 , 请求贵院审理查明本案事实 , 采纳答辩人的答辩意见 ,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 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 brbr经审理查明:被告姜*某原系沈阳市东关基督教堂牧师 。 XX年12月29日 , 经*关基督教堂堂委会议研究决定 , 给予被告住房补助32万元 。 2011年1月2日 , 被告从*告处领取32万元住房补助 。 XX年8月15日 , 原告通*堂委会 , 确认被告实际购房款为27万元 , 手续费1万元 , 遂决定要求被告返还购房款4万元 。 XX年12月12日 , 被告返还原告个人住房装修款4万元 。 brbr另查明 , 被告J*某经中介介绍 , 于XX年3月18日与案外人赵某某签订购房合同 , 合同中约定购房款为23万元 。 但双方实际约定购房款为27万元 , 被告另支付中介费3800元 , 同时在买房过程中产生的各项税费均由被告姜*某承担 。 XX年3月27日被告通*转账方式向赵某某支付12万元 , XX年4月23日被告在建行沈阳融汇支行办理中长期个人商品再交易住房贷款 , 借款金额为12万元 , 另外3万元被告通*现金方式支付给原房主赵某某 。 brbr上述事实有原、被告在法庭上陈述、原告提供的支据、房*买卖合同、房*所有权转移登记、收款收据、堂委会议 , 被告提供的银行证明、个人活期明细查询、中介证明、证人证言证据经当事人质证 , 本院予以确认 , 在卷佐证 。 brbr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被告实际购房款数额 。 原告提供的购房合同数额为23万元 , 但从被告提供的银行转账明细及贷款证明可以看出 , 被告一共支付给原房主24万元 , 已经超过购房合同约定的数额 。 而现实生活中 , 买卖双方通过签订不实的购房合同以达到避税等目的也是一种实际情况 。 因此 , 不能单纯以购房合同的数额来认定实际购房款 , 原告仅以购房合同证明购房款为23万元 , 证据不足 , 对其主张不予支持 。 本案中 , 被告提供的中介证明及证人证言 , 都*以认定被告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为27万元 。 另外在购房过程中 , 中介费、交易税费也是客观存在的 , 结合被告购房款的数额 , 对于被告所称1万元的税费支出也属合理范围 。 综上 , 对于被告所称购房款27万元 , 税费1万元的主张本院予以采纳 。 原告提出被告出具的中介证明是虚假的 , 没有证据支持 , 虽然被告补开的中介证明日期上有瑕疵 , 但不影响其内容的真实性 。 因被告已经将多出的4万元返还给原告 , 故对于原告要求被告返还5万元及利息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 brbr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的规定 , 判决如下:brbr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 brbr案件受理费1050元 , 由沈阳市东关基督教堂承担 。 brbr如不服本判决 , 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 , 向*院递交上诉状 , 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 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 , 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brbr审 判 长 栾 兰brbr人民陪审员 齐淑文brbr人民陪审员 刘晓臻brbr书 记 员 李 丹◆◆◆br br东关教会问题(二)brbr利用欧美文化来欺哄诱惑青年人brbr利用欧美西方文化欺哄吸引现今一些有着崇洋媚外情结的青年人是该教会所使用的一贯手段 。 brbr“什么欧美国家全是信基督教的!”brbr“什么欧美国家现今基督教衰落了!需要你们这些中国青年人去拯救欧美西方世界啊!"brbr"现在美国全是撒旦教啊!需要你们去帮助拯救啊!”brbr---等等诸如此类手段起到诱惑、抓牢、掌控有着崇洋媚外思想的青年人 。 这些青年人一个个被忽悠的迷迷登登 , 丑态百出!“我要拯救美国!我要去美国!我要拯救西方 , 我要去欧洲!!)掀起了一股好热闹的出国热潮 , brbr表面上看似以信仰为借口而实际上只不过是为了满足自己内心深处的“崇洋”欲望罢了 。 当这些年轻人沉浸在自己的西方美梦的时候 , 确不明白他们早已进入了东关教会给他们准备好的“精神鸦片”!他们不理智的想一想美国到处都是基督教堂 , 本身就是基督教国家 , 你自己国家“中国”都没有福音化 , 本身就不是基督教国家还用得着你们去拯救!brbr靠着这诱惑战术来吸引控制抓牢这些青年人 。 其目的就是让这些青年人成为西方国家的傀儡 。 最终某利的是东关教会的负责人 , 因为他们就可以在他们西方主子面前邀功领赏了!可能大家不知道其实在他们的背后都有着与境外势力的诸多联系(有的是以外国家属的身份 , 有的是以外国友人的身份 , 有的是以海外留学时期的外国同学身份) , 这些势力大多借助于宗教的晃子和爱心公义事业的晃子这样才安全 。 而这些有着崇洋媚外思想的青年人是最容易得手的 , 稍微给点“精神鸦片 , 西方梦”就可以 。 我曾经接触过该教会L姓弟兄 , 他就是在给一个美国人创办的“基督教公益组织”打工 。 我听他说这个美国人曾经被国家安全局注意过 。 这位L姓弟兄还告诉我他还有一个朋友也是基督徒是国民党的 , 他还给我展示出一张该男子与马英九的合影 。 brbr该教会某主要负责人的丈夫就是h国人 , 该教会的另外一位负责人女婿是欧洲人 , (还有在此就不一一例举!)他们为了欧美西方国家可谓是不遗余力 , 可谓是为了西方世界抛头颅洒热血!该教会的这位主要负责人干脆直接宣称:“我将来就要到美国拿到绿色户口!”该教会的另一位负责人只要一讲道就必带上美国、英国:“当初啊!是美国英国救了我们啊!什么抗日战争时期全靠人家美国、英国援助啊!”“那医院啊都是人家美国人 , 英国人建的啊!---- 。 brbr他们的某位年青牧师曾在欧美留过学 , 回国之后简直犹如外国人的傀儡一般 , 该牧师的特点是:从来不直接了当的批评中国政府与中国文化 。 因为她也害怕台下是否有宗教局的人在监督、暗察 , 基本套路都是:先讲今天中国的问题现状 , 给人一种忧国忧民好爱国的感觉 。 “中国人素质为什么这么低下?今天中国的道德为什么这么沦丧?中国人的劣根性 , 中国传统观念的错误等等”给中国说完之后 , 然后该牧师下一步就开始潜移默化的进行输洋思想开始把中国与欧美西方世界进行比较“欧美西方国家为什么这么富有?欧美西方国家为什么这么发达?都是人家信基督教啊!”然后在隔三差五的给台下年青人在团契放点所谓的“欧美基督教电影”说是基督教电影其实都是一些与基督教稍微沾点边的一些好莱坞的世俗电影以起到渲染欧美文化氛围的作用抓住青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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