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散神必散
形散神不散是一个伪命题 。所谓神 , 即逻辑;所谓形 , 即逻辑的形式 。 逻辑学之所以从自然语言版进化到形式语言版 , 就是因为只有严谨的形才能保证神不散 。 例如 , 形式严谨的一阶逻辑能直入下列釜底抽薪的课题 , 而形式松散的普通逻辑却只能用于给中国式文科凑凑课时 , 它们几乎不能用于研究这些课题 , 甚至连想都想不到自己是否应当或是否能够研究这类课题:1)一个理论的所有命题是否都可证?2)一个理论的自洽性能否自证?只有数理逻辑提出并回答了上述哲学级的问题 , 即著名的哥德尔第一定理和第二定理 。 一个理论不可全证 , 就别张口闭口放之四海而皆准 。 一个理论不可自证 , 就别四处忽悠人 。 无模无真相 , 翠花 , 上形、神、散的严格数学定义 。定义1.文本T内任意两个命题p与q之间的一阶逻辑关系 , 称为该文本的一处形 , 记为<p,q>;所有的形构成的集合C , 称为该文本的结构 , 即:C={<p,q>|p∈T,q∈T}根据定义1 , 形显然属于某一个结构.定义2.假如一个文本至少含有一个不能满足一阶逻辑的语句x , 则称该文本存在一处散;设所有的散构成的集合I , 则|I|称为该文本的散度:|I|=|{x|x∈I}|定义3.文本T内每一个符合一阶逻辑的命题y , 谓之该文本的一处神;设所有神构成集合A , 则称|A|为文本的凝神度:|A|=|{y|y∈A}|就同一文本T而言 , 若令其语句集为S , 则I⊇S , 且A⊇S , 因而|A|与|I|之间的关系满足下式:|I|+|A|=|S|如果文本的凝神度|A|随行文的推进而出现减少 , 则称每一次这样的减少为一处神散 。根据上述定义 , 即可给出文本的神散定理及其严格数学证明如下 。神散定理:对任意文本T , 若随着行文推进而出现|I|>|I1| , 则必有|A2|<|A1|即|I2|>|I1|⇒|A2|<|A1| , 也即任何文本都无法实现形散而神不散 。证明:I|+|A|=|S|→(|I2|>|I1|→|A2|<|A1|)Q.E.D.由此可见 , 只要你敢散 , 文本的凝神度就必然应声下滑 , 只是读者没跟你较真而已 。根据神散定理 , 任何文本都无法在逻辑上做到形散而神不散 。 散一次 , 凝神度就必然下降一次 。 凝神度下降到极限 , 整个文本就成通篇扯淡 。 惟其如此 , 以牺牲严谨为代价的情绪宣泄不应当成为包括启蒙帖在内的任何文本的主流风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