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少年抢劫杀人疑案:多名亲属被警方抓走

河南三少年抢劫杀人疑案:三人喊冤多年 , 多名亲属被警方抓走来源:澎湃新闻16年前 , 河南灵宝市发生一起致一人死亡的劫案 。 半年后 , 均未年满18周岁正在就读中专、高中的郭招招、邱中园、邱川川落网 。 该案开庭审理时 , 三人当庭翻供 , 律师亦做无罪辩护 , 但最终三人分别获刑十四年、十一年和五年 。 判决生效后 , 三人学业终止 , 持续喊冤 。他们喊冤申诉的理由包括 , 三人接受审讯时均为未成年人 , 但审讯时并无监护人在场陪同;证人证词不稳定、前后矛盾 , 其中关键证人景某“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 , 改变了郭招招、邱中园发案时不在场的证言;一把水果刀被视为凶器 , 但两次送检的刀子刀柄颜色却不同 , 且未检出人血成分;邱中园的父母、哥哥、叔叔四人先后因涉嫌包庇罪被警方羁押 , 但最终在取保候审后不了了之 , 邱中园说:“他们抓我家人是为了逼我认罪 。 ”另外 , 郭招招的辩护律师指出 , 该抢劫案致一人死亡 , 可能判处被告人十年以上有期、无期徒刑或死刑 。 按照《刑事诉讼法》 , 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应由中级法院作为一审法院审理 。 但三门峡检察院将该案起诉至三门峡中院后又撤诉 , 最终改由灵宝法院一审 。2020年9月1日 , 郭招招等人前往灵宝法院试图调阅自己的案卷 , 但被告知案卷当天已被三门峡中院调走 。 9月3日 , 郭招招从三门峡中院立案二庭获悉 , 该院是按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第二驻点指导组要求 , 调取他们的案卷进行评查 。三门峡市及灵宝市公检法司是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单位 , 7月15日起 ,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第二驻点指导组进驻三门峡 , 邱川川的母亲张贵娥致电指导组为子申冤 。河南三少年抢劫杀人疑案:多名亲属被警方抓走
16年后 , 郭招招、邱中园和目击证人王某某“重回”案发现场 。 澎湃新闻采访人员 王健 图午夜劫案一人死亡河南灵宝市是三门峡市下辖的县级市 , 其位于豫陕晋交界处 。 因盛产黄金 , 灵宝被誉为“中国金城” , 但抢劫、抢夺、盗窃等侵财案件一度多发 。2004年7月22日凌晨1点左右 , 灵宝市冠天花园西侧河滨公园发生一起抢劫案:被害人杨某某和女友在公园散步时被两名凶犯截停 , 其中一人搂住被害人杨某某的脖子 , 另一人在杨某某身上搜取钱财 , 遭杨某某反抗 , 搜身的凶犯随即持刀向杨某某胸部连捅两下 , 之后两名凶犯逃走 , 被害人杨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一小时后 , 杨某某的女友纪某某向警方描述称 , 两个凶犯“年龄有20多岁 , 一高一低 , 高的有1.75米左右 , 较瘦 , 穿灰色上衣 , 好像是长袖衬衣 。 低个子身高1.70米左右 , 和高个子穿一样颜色的上衣 , 较瘦 。 ”2006年4月18日 , 纪某某向接受灵宝市检察院询问时 , 仍称两个嫌犯“年龄就在二十岁左右” , “其中一人穿的是衬衣” 。案发后 , 附近有多人曾看到过两名凶犯 。 其中 , 荆某某向警方描述称 , 他看到嫌犯时 , 距离嫌犯十来米左右 , “那两个人均是男性 , 年龄有30岁左右 , 两人均穿浅色半截袖汗衫 , 深色裤子 , 身高都在1.7米左右 , 身材适中 。 ”和荆某某一起的常某某 , 对嫌犯的描述和荆某某所述基本一致 , 只是他“记不清上衣”样式了 。案发地附近东关村治安员王某某、杨某某当时也在滨河公园乘凉 , 他们看到两个人从附近跑过 。 2004年7月22日、23日这两名证人分别接受警方询问 , 他们都表示 , 两名嫌犯年龄大概在30岁左右 , 最大不超过35岁 , 两个人身高差不多 , 都在1.7米到1.75米之间 , 中等体态 。2015年1月 , 该案取得进展 , 嫌犯先后落网 。 但嫌犯人数不是证人所述的两人 , 而是三人;年龄也非20多岁或30多岁 , 而是三名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 。最先落网的邱中园 , 生于1988年6月 , 被抓时他是三门峡一所中专的二年级学生;第二个落网的是生于1987年7月的郭招招 , 他当时是在洛阳某技校学焊工;最后落网的邱川川 , 生于1987年7月 , 落网时是灵宝一高高三学生 。 邱中园和邱川川是堂兄弟 , 郭招招和他们是表亲 。郭招招等告诉澎湃新闻 , 案发时 , 他恰好因为和家人吵架离家出走 , 一起出走的还有邱中园和邱川川 。 可能有人把他们离家出走的事情反映给警方 , 所以他们被列为嫌犯 。提议离家出走的是邱川川 , 他说:“当时面临高考 , 我妈对我要求比较高 , (离家出走)有点逃避的意思 。 ”邱川川回忆道 , 他高二期末考试成绩不好 , 他妈妈在家总说他 , 刚好暑假期间郭招招、邱中园在灵宝补习电脑课 , 2004年7月20日那天是邱中园农历生日 , 三人在一起时 , 他便说了离家出走的想法 , 得到另外两人的同意 。郭招招称 , 当时主要是在叛逆期 , 觉得出去没有父母管束 , 认为在外面打工只要踏实肯干一定能混出样子 , “当时我们还拿地图比划 , 打算去无锡、常熟这一带 , 那里经济发达机会多 。 ”邱中园介绍 , 2004年7月21日下午 , 他和郭招招乘大巴去了三门峡 , 一起的还有他当时的女友景某 , 及景某的朋友李某某 。 郭招招称 , 当时怕父母阻挠 , 便决定先去三门峡 。 邱川川因为记错密码 , 没能从家里的银行卡上取到钱 , 决定留在灵宝 , 次日取钱后再去三门峡汇合 。 当天 , 郭招招卖掉了他的小灵通换得200元钱 。到三门峡之后 , 郭、邱二人曾和景某、李某某等人吃过夜市、去过网吧 。 当晚 , 郭招招和邱中园住在宏源洗浴城招待所 。 因为二人没有身份证 , 郭招招便借了他朋友张某某的身份证登记 。 宏源招待所来客登记表显示 , 当年7月21日 , 张某某在该招待所登记了8号房间 , 交了20元房费和10元押金 。 次日 , 三人汇合后来到洛阳 。但最终 , 三人的离家出走计划未能成行 , 邱川川最先反悔 。 之后 , 郭招招和邱中园被家人在洛阳火车站截回 。 但这次离家出走 , 还是改变了他们的命运 。有罪供述2005年1月10日 , 邱中园被警方从学校带走 。 同年1月17日 , 趁寒假在洛阳打工的郭招招 , 得知邱中园成了“7.22抢劫案”嫌犯后 , 连忙赶回灵宝 , “案发时 , 我和他在一起啊 , 我要给他证明不是他干的 。 ”当天下午五六点钟 , 郭招招和父母在去灵宝市公安局的路上 , 被闻讯赶来的警察截住带走 。 1月22日 , 在灵宝一高读高三的邱川川 , 被警方从学校带走 。三兄弟先后落网后 , 他们离家出走的那段经历 , 有了另一种表述 。郭招招在1月20日晚的口供称 , 他和邱中园、邱川川在2004年7月22日凌晨实施了抢劫 。 抢劫是郭招招的主意 , “我们三个看影碟时 , 我就说最近身上没钱了 , 想叫他俩和我一起晚上出去抢钱 。 ”邱中园一口答应 , 而邱川川先说“不敢去” , 后来郭招招说只让邱川川放风看住人就行 , 邱川川便同意了 。上述口供显示 , 作案用的刀子是郭招招和邱中园一起买的 , “为抢劫做准备” 。 作案之后 , 刀子被郭招招扔进了案发现场附近的河里 , “刀鞘不见了 , 估计逃跑时掉到了半路上” 。在郭招招随后的另一份笔录中 , 他对作案用的刀子进行了更详细的描述 。 2004年7月21日 , “我和邱中园一起坐车到三门峡 , 在虢国市场买了一把刀子 , 花了10块钱 。 ”“单刃匕首 , 长约30公分 , 上有龙 , 红把 , 有刀鞘 。 ”这份笔录显示 , 买完刀子后 , 两人又回到灵宝 , 大概是下午三四点钟 , 两人去了邱川川家 , 三人商量抢劫的事情 , 晚上十一二点才出门寻找目标 。 抢劫时 , 邱川川在东关桥桥头看人 , 郭招招和邱中园实施抢劫 。 期间 , 邱中园抱住被害人 , 郭招招上去搜钱 , 但没有搜到 。 因为被害人反抗 , 郭招招就捅了被害人上半身两刀 。在逃跑途中 , 郭招招将沾血的上衣脱掉 , “把衣服仍在火车道 , 从邱中园背的包里面取出一件上衣穿在身上 。 ”然后两人到火车站 , 乘火车一直坐到洛阳 。邱中园在2005年4月13日的笔录显示 , 他向警方供述 , 2004年7月22日凌晨一点左右 , 他和郭招招实施抢劫后 , “郭招招用路边IC电话给邱川川打电话 , 让邱川川送衣服 。 ”郭招招换下的是“兰白相间竖道短袖衬衣 , 浅黄色休闲裤” , 邱中园换下的是“蓝色牛仔裤” 。邱中园供述 , 郭招招将刀子夹在衣服里 , 装到塑料袋里给了邱川川 。 郭招招还给邱川川说:“刀子夹在里面 , 你拿回去洗一洗 , 别叫屋里人见 。 ”之后 , 邱中园和郭招招坐两点多的火车一起到三门峡 , “在怡然网吧见了张某某 , 景某 , 一起去宏源招待所叫开大门又登记了一间房间 。 当晚 , 我和景某睡在当天下午开的8号房间 , 郭招招和张某某睡在5号房间 。 ”在邱中园的这份供述中 , 他们在案发前一日(2004年7月21日)的行程郭招招的供述也不一致 。 邱中园供述 , 7月21日下午他和郭招招、景某、李某某一起坐班车到三门峡 。 邱中园和郭招招到宏源招待所交了三十元钱 , 开了8号房间 , 但没有登记 。在8号房间里 , 郭招招说:“咱去恁远的地方 , 又没有钱 , 邱川川明天不一定能取下钱 , 咱得弄钱 。 ”之后 , 两人又回到灵宝找到邱川川商议抢劫一事 。 郭招招说:“我都想好了 , 也在三门峡登记旅社了 , 弄毕坐车就去三门峡了 , 到时公安局查时咱没作案时间 , 查不到咱 。 ”关于作案凶器的供述 , 邱中园和郭招招说法也不一致 。 邱中园供述称 , 郭招招还说:“咱出去得拿个啥 , 屋里有啥没有?”邱川川说有个刀子 , 就从屋里取出一把水果刀让郭招招看 , 郭招招说“能中” , 就装身上了 。邱川川在2005年4月12日的笔录显示 , 他对刀子和抢劫后换衣一事的供述 , 和邱中园类似 。 “衣服我放洗衣机加了些洗衣粉洗了 , 刀子先用水冲了一下 , 又用卫生纸擦了擦 。 ”“刀子放在我家厨房窗台上了 。 7月23日 , 我娘去我家时把衣服全部拿走了 。 ”据郭招招等介绍 , 当年被抓后 , 警方给他们做过很多笔录 , 但由于过去时间长了 , 再加上这些年申诉 , 有的笔录搞丢了 , 有的寄给律师但律师没有退还 , 所以手头只有上述几份笔录 。多名亲属被抓 , 证人亦改口对于有罪供述 , 邱中园、郭招招、邱川川均表示 , 他们在公安局内不同程度地遭打骂威胁、不让吃喝等 , 在不得已情况下才违心认罪的 。 而且 , 他们是未成年人 , 但审讯时 , 始终无监护人在场 。邱川川说:“把我反手拷到长椅上 , 蹲不下 , 也站不起来 , 实在受不了 , 他们就教我说 , 让我看邱中园和郭招招口供 。 当时的想法就是 , 只要不把我拷到椅子上 , 让我干啥都行 。 没有做过这事 , 他们让你承认 , 你也不知道怎么承认 , 他们就会一步步提示你 , 引导你说 , 我的口供就是这样形成的 。 ”郭招招表示 , 他最初在公安局的几天几夜基本都没有睡觉 , 每天只能吃一个馒头 , 喝一点水 。 除了被打骂 , 他说他还被疲劳审讯 。 澎湃新闻注意到 , 前述郭招招两份口供分别是警方第七次和第八次讯问他时所作 。 第七次的讯问时间是2005年1月20日21时30分至23时;第八次的讯问时间是1月21日凌晨2时至5时 。 而郭招招被刑拘的时间是当年1月18日 。邱中园则表示 , 他的家人先后被抓 , 警方审讯他时 , 还给他看家人的刑拘证 , “他们说 , 你家人的命运现在就掌握在你们手里 , 只要你们承认就把你们的家人放出去 。 ”先后被抓的亲属包括 , 邱中园的母亲蔡芳丽、父亲邱选牢、哥哥邱中良、叔叔邱彦峰和邱建牢(邱川川父亲) 。据上述几人介绍及警方出具的释放证明书、取保候审决定书等材料显示 , 2005年1月17日 , 邱选牢、邱中良、邱彦峰因涉嫌包庇罪被拘留 , 一起被带走的还有蔡芳丽 , 但她当天就回来了 。 后因犯罪证据不足 , 邱选牢、邱中良、邱彦峰于当年2月16日被取保候审 。 邱彦峰说 , 他被取保后的将近两个月时间 , 几乎每天都被要求去公安局 , “他们说我没说实话 , 要我坐审讯室里想 。 ”上述三人获释的同一天 , 邱川川的父亲邱建牢被警方带走拘留 。 之后的3月6日 , 蔡芳丽再次被带走 , 并于当日被刑拘 。 二人均涉嫌包庇罪 , 后因未被批捕等原因 , 当年3月26日 , 邱建牢、蔡芳丽双双被取保 。此外 , 据郭招招、邱中园等人介绍 , 能证明他们没有作案时间的关键证人景某 , 也曾被警方羁押了二十多天 , 最终改变证言 。 郭招招一审辩护律师所写的辩护意见显示 , 景某在被刑拘前曾做过13次证言 , 系郭招招等人无作案时间的证言 。改变证言的还有案发时的目击证人常某某、王某某、杨某某、荆某某 , 案发当天及次日 , 该三人分别向警方提供证词时均表示 , 两名嫌犯年龄在30岁左右 。 但在时隔近两年后的2006年4月19日、20日 , 他们四人在接受灵宝市检察院询问时 , 却都改变了证言 。提及年龄 , 上述四人均称“当时是推测”“凭感觉说的”“没有什么依据”等等 。 同时 , 上述四名目击证人表示 , 由于当时没有看清嫌犯相貌 , 所以无法辨认 。 2006年4月18日接受询问的证人纪某某(被害人女友)表示 , “我看到了那个戳杨某某的人的脸” , 但她回答“是否能够辨认当时的作案人员”这一问题时 , 又称:“估计体貌特征我能认出来 , 具体是谁不一定能认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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