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你们生的为什么要我养?”姐姐拒养2岁弟弟,被父母告了!( 二 )


兄姐对弟妹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有三个:
(1 ) 兄、姐要有负担能力 , 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难以维系 , 或者仅仅是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 , 那么他们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2 ) 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扶养 , 如果父母有能力扶养 , 兄、姐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3 ) 弟、妹尚未成年 , 如果弟、妹已经年满十八周岁 , 即使是不能自食其力 , 兄、姐也没有扶养义务 。
上述三个条件 应同时具备
否则兄、姐对弟、妹的扶养义务
就不能成立 。
养育一个孩子
从怀孕分娩到养育成人
需要耗费父母极大的精力和时间
所以在要二孩之前
还是要做多方位的考虑
《说法》栏目由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法宣办、广州市律师协会、广州市广播电视台法治频道联合推出 。 近日推出“民法典”系列特别专题 ,各位网友如有相关的法律问题需咨询 ,点击“广州司法问律师”24小时在线法律咨询。
【姐姐|“你们生的为什么要我养?”姐姐拒养2岁弟弟,被父母告了!】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