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保障试点顺利开展上交所、深交所就公募REITs发售上市等征求意见

北京商报讯(采访人员孟凡霞 刘宇阳)为保障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顺利开展 , 规范交易所基础设施基金份额发售、上市、交易、收购、信息披露、退市等行为 , 9月4日晚间 , 上交所、深交所发布公告就相关业务办法进行公开征求意见 , 并表示有关意见和建议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20年9月15日前反馈 。
具体来看 , 两大交易所在相关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中 , 明确了7项内容 , 包括明确申请条件、申请文件与审核程序;明确询价发售、上市及交易安排;强化管理人工作协同;明确基础设施基金存续期管理要求;明确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的工作程序;明确基础设施基金的收购及份额权益变动要求;强化自律监管 。
深交所还进一步强调了基础设施基金终止上市等安排 。 例如 , 将基础设施项目无法维持正常、持续运营 , 难以再产生持续稳定现金流等特殊情形作为基金合同终止事项 。 基金合同终止或者基金清算涉及基础设施项目处置的 , 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应当配合基金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和约定进行资产处置 , 并尽快完成剩余财产分配 。
【上交所|保障试点顺利开展上交所、深交所就公募REITs发售上市等征求意见】同时 , 关于公募REITs , 上交所和深交所还分别公布了相应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发售业务指引(试行) (征求意见稿)》 。 内容方面 , 明确了基础设施基金询价与定价的要求和程序 , 例如规定网下投资者参与询价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充分披露询价及发售信息、审慎合理确定认购价格等 。
除规范询价的流程外 , 还明确了战略投资者配售 , 以及网下和公众投资者的安排 , 规定基金扩募的相关要求 , 规定份额配售和转托管等 。
值得一提的是 , 两大交易所还就基础设施基金募集失败给出了明确的界定 , 包括基金份额总额未达到准予注册规模的80%;募集资金规模不足2亿元 , 或投资人少于1000人;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未按规定参与战略配售;扣除战略配售部分后 , 网下发售比例低于本次公开发售数量的70%;导致基金募集失败的其他情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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