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郭|大学生兼职做“码商”:钱没赚多少却成诈骗团伙“共犯”( 二 )
由于微信账户有交易额度上限,加之账号一旦被多次举报,不仅收款功能会被禁,之后再有交易,对方都会收到官方的“风险提醒” 。“想多赚钱就需要更多的收款码,这也是我们不停发展下线的原因 。”丁某告诉办案人员 。
为此,丁某和赵某招揽小孟、邵某二人为“徒弟”,再由他们作为“码商总代理”,以“网赚”“兼职”等名义招揽小郭等多名在校生做“码商”,源源不断地搜集收款二维码用以“收黑钱” 。2019年9月至12月,丁某等人利用上述手段,骗取41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69934元 。
今年3月20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在综合考量全部犯罪事实后认为,小郭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鉴于其正值毕业找工作的关键时期,且在共同犯罪中仅负责收款环节,分得的赃款也较少,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案发后主动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无刑事、行政处罚记录,最终对他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而丁某、小孟等其余4名直接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则因涉嫌诈骗罪被检方提起公诉 。
今年8月17日,经法院判决,丁某等4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三个月、罚金1万元至4000元不等的刑罚 。
据太仓市人民检察院的员额检察官蔡勤介绍,近年来,网络诈骗活动呈高发态势,由于二维码交易操作简单便捷,且便于延长资金链条逃避侦查,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分子均将微信、支付宝收款码等收款工具视为“香饽饽” 。
蔡勤说,目前,国内已有多起类似案件发生,“码商代理”甚至形成了一条隐形的产业链 。不法分子利用在校生经济能力差、社会经验不足等特点,专门打着“网赚”“兼职”的名义,以低价收购收款二维码,再转卖给其他犯罪分子进行“洗钱”活动 。因收款码有额度限制,为满足犯罪分子源源不断的作案需求,他们甚至引入了“发展下线”这一传销概念,让更多青少年在有意无意间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
蔡勤提醒,在校生从事兼职无可厚非,但在接触“网赚”项目时一定要擦亮双眼,谨防被屏幕背后的犯罪分子所利用 。切莫为了蝇头小利向他人提供收款二维码、银行卡等第三方支付渠道,这样不仅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帮助,给广大被害人带来巨额损失,自己也可能陷入犯罪的深渊 。(庄岩 采访人员 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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