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振通|“举报非法采砂被诬告获刑”当事人卞振通:土地是我们的命根子( 二 )


卞振通|“举报非法采砂被诬告获刑”当事人卞振通:土地是我们的命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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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9日 , 保定市中院终审判决卞振通无罪 。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本是父亲的伤残补助金 , 被法院认定敲诈勒索款
上游新闻:检察院都撤诉了 , 怎么后来又判你刑了?
卞振通:法院裁定准许易县检察院撤诉后还没一个月 , 2016年5月9日 , 我第二次被易县检察院批捕 , 罪名仍是敲诈勒索 , 5月11日被诉至法院 。
2016年12月30日 , 易县法院一审判决 , 认定我犯敲诈勒索罪 , 判了我一年十个月 。
易县人民法院认为 , 享受低保是国家法律政策规定 , 不属于民事约定的范围 , 连继发承诺无效 。 法院认为我举报诚明公司致使公司停工 , 对公司已经构成威胁 , 该公司被迫出钱并交付连继发交付 , 符合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表现 。
上游新闻:你被抓后 , 村民们是怎么看的?
卞振通:我被拘后 , 家的天就塌了 , 没有村民敢来我家走动 。 为了能让我赶紧出来 , 在卞某秋的劝说下 , 我妻子把替我父亲保管的5万元退缴给派出所 。 已经收回并栽上桃树的土地 , 在诚明公司和村干部的联合恐吓下 , 被租给了诚明公司 , 只为能有一份无罪谅解书 。
那会儿村里人总是说:“我一直都说卞振通这个小胳膊怎么可能拧得过大腿 。 ”“振通是被打击报复了 。 ”
直到2016年2月 , 我被取保候审 , 回到村里 , 村民们才稍稍放松 。 大家不知道取保候审是什么概念 , 就知道我被放出来了 , 很高兴 。
上游新闻:一审获刑后 , 你上诉了 。
卞振通:我肯定上诉 , 我特别冤枉 。
2017年4月6日 ,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原判部分事实尚不清楚发回重审 。 但是到了2018年8月31日 , 易县法院认为 , 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对被害人实施威胁、要挟的方法 , 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 , 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 。 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 罪名成立 。
当年9月3日 , 我注意到 , “易县检察”公众号发布文章《易县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突显监督成效两件拟做无罪判决案件改为有罪判决》 , 称7月27日、8月24日 , 检察长先后两次列席审委会发表监督意见 。 提到我的敲诈勒索案上诉后发回重审 , 合议庭庭审后拟作无罪判决 , 提请审委会讨论 。 检察长应邀列席审委会 , 审委会讨论后 , 采纳检察机关意见 , 对我的敲诈勒索案作出有罪判决 。
我看完这篇文章 , 才知道我的案子原来重审时拟作无罪判决 。
卞振通|“举报非法采砂被诬告获刑”当事人卞振通:土地是我们的命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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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振通搜集的村主任连继发非法采砂造成环境破坏的图片 。 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终审宣判无罪后 , 卞振通申请两份国家赔偿
上游新闻:从被抓到获得无罪的过程很曲折 。
卞振通:是的 。 我对易县法院的判决不服 , 再次提起上诉 。 2018年12月3日 , 保定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 认为我主观上并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 , 另外也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行为要件 。 易县水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证明诚明公司违法采砂 , 我的行为系在保护村集体环境 , 是行使村民的正当权利 。
2018年12月19日 , 保定中院终审判决我无罪 。
上游新闻:你提的国家赔偿都包括哪些?
卞振通:我提起了两份国家赔偿申请书 。
第一个 , 我在进易县看守所之前身体一直非常健康 , 但在看守所长期超负荷劳动造成身体受到严重损伤 , 颈椎腰椎损伤这样的疾病是慢性长期的 , 恢复也是很困难的 , 这对我的工作和生活都造成了严重不便 。 因此提起易县公安局错误执行赔偿赔偿申请书 。
第二个 , 因没有依法公正地处理导致我被错误羁押1年零10个月 , 给我的身心造成极大的摧残 , 向易县法院提起国家赔偿 。 2019年11月19日 , 易县法院作出赔偿决定 , 赔我21万余元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 , 以及2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 但要求法院公开赔礼道歉、退还我父亲的5万元补偿等诉求未获支持 。 我对此不满意 , 又向保定市中院申请赔偿 , 精神损害抚慰金、人身自由赔偿金共计近29万元 , 退还我父亲的5万元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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