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乐视把范冰冰告上法庭 涉及案由为演出合同纠纷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8月31日 , 据天眼查APP显示 , 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于近日新增开庭公告 , 原告为乐视影业(北京)有限公司 , 被告为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 范冰冰;受理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将于9月14日上午9点开庭 , 涉及案由为演出合同纠纷 。
根据法律解释 , 演出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因订立、履行、变更、终止演出合同所发生的纠纷 。 演出合同是指双方约定由一方为他方演出文艺节目等 , 他方支付报酬的合同 。 演出人的主要义务是亲自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 , 演出人应按合同约定亲自演出 , 不能由他人代替 , 这是演出合同所具有的人身属性所决定的 。
公开资料显示 , 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 , 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 , 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电影的制作、发行与放映等 。 公司两个大股东 , 其中 , 范冰冰为其疑似实控人和最终受益人 , 持股比例达74.5%;范冰冰母亲张传美持股比例达25.5% , 也为公司最终受益人 。
【中国经济周刊|乐视把范冰冰告上法庭 涉及案由为演出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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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插图
(图片来源: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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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编辑:周瑞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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