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资讯|医保报销将发生重大变化:门诊报销50%以上,激活8000亿沉睡资金


事关近3.3亿人的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改革大幕将启 , 单位缴费不再划入、账户规模缩小但不取消、门诊报销50%以上、家庭共用医保账户等多项举措已箭在弦上 。
8月26日 , 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导意见》) , 就医保个人账户改革内容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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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统账结合”的职工医保制度建立22年以来第一次对个人账户进行重大改革 。 改革的核心是在不增加企业和个人缴费负担的前提之下 , 通过调整个人账户内部的资金结构 , 逐步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 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
这项改革不仅能够补上我国医保门诊保障不足的短板 , 还将通过扩大个人账户资金的支出范围 , 尤其是允许配偶、父母、子女求医问药时都可以使用参保人账户内资金等措施 , 激活8000亿元沉睡在个人账户中的医保资金 。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仇雨临表示 , 调整个人账户势在必行 , 但改革调整需要秉持权益置换、平稳过渡、合理转换、政策协同等原则 。 长期来看 , 随着门诊统筹待遇在保障的病种和服务范围、保障水平、保障人群等方面的完善 , 职工医保参保人的门诊就医可以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 。
个人账户规模缩小但不取消
医保个人账户从建立开始就争议不断 。 随着医保个人账户在运行中的弊端渐渐凸显 , 近些年来学界要求尽快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 。 在这种背景下 , 2010年10月通过的《社会保险法》已经不再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表述 。
医保个人账户改革方向在今年3月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已经定调 , 意见提出 , 逐步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 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 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
此次《指导意见》提出了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5项措施 。 其中三项核心举措为:增强门诊共济保障能力;改进个人帐户计入办法;规范个人帐户使用范围 。 两项配套措施为:加强监督管理;完善适合门诊就医特点的付费机制 。
在三项核心举措中 , 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备受关注 。 此前 , 在医保个人账户改革路径的讨论中有两个方向 , 第一选项是取消个人账户 , 该措施有利于最后实现城乡医疗保障的统筹 , 也有利于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 , 第二选项是对个人账户进行调整改善 , 包括逐步缩小个人账户规模 。
最终政府选择了更加稳妥的后一种方案 , 在缩小个人账户的同时保留了个人账户 。 根据《2019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下称“医保统计公报”) , 参加职工医保32925万人 , 其中在职职工24224万人 , 退休职工8700万人 。 下一步这近3.3亿的个人账户都将缩小 , 在职职工的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 不缴费的退休人员将采取定额划入的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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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提出 , 科学合理确定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和计入水平 ,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 , 计入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以内 , 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
我国现行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职工医保制度 。 政策规定 , 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 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 职工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 用人单位缴纳的保费中30%计入个人账户 , 70%计入社会统筹 。
改革之后的不同是 , 个人缴纳的2%仍将划入个人账户 , 但单位缴纳的30%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 也就是说 , 个人账户的规模缩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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