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名枉法乱纪法官 惩戒全程首次公开

我对提请的惩戒事项有异议 , 要求听证 。 ”8月3日 , 辽宁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即将召开第一次惩戒工作会议 。 会议前夕 , 惩戒委员会却收到了一份来自某基层检察院检察长李明(化名)的“听证申请书” 。这是辽宁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设立以来首次收到的听证申请 , 专家委员会高度重视 , 立即组织听证初审 。18名枉法乱纪法官 惩戒全程首次公开
初审核后 , 全体大会正式展开讨论 。一场“车轮战”会议持续到约当天晚上7点左右才结束 。惩戒委员会对全省7名检察官、15名法官惩戒事项进行审议并票决 , 最终对其中18名法官、检察官提出惩戒意见 。李明的听证会结果如何?惩戒委员会是如何运作的?法官检察官的哪些行为会被惩戒?惩戒过程首次全程公开——14份法官惩戒意见是如何提交的虽然准备充分 , 但向惩戒专家委员会汇报那天 , 辽宁省法官惩戒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周剑峰还是有点紧张 。他拿着14份、30多页的惩戒意见 , 即将面对来自7位专家的“灵魂拷问” 。由省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学术界、律师协会、法检系统代表等7名经验丰富的“行家”组成的惩戒专家委员会 , 在召开惩戒委员会大会前 , 会对法官、检察官惩戒办公室上报的惩戒意见进行初步审查 。“案件经专家委员会票决后会作出初审意见 。 ”专家委员会成员、沈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爽介绍 , 初审决定将会在惩戒委员会上进行审议 , 以票决方式形成最终惩戒意见 。18名枉法乱纪法官 惩戒全程首次公开
“专家组问得极其详细 。 ”这让周剑峰始料未及 。 反复确认的材料 , 在专家委员会成员眼里 , 还是有很多细节需要核实 。“这位法官在办案过程中 , 收受当事人礼物 , 有明确的时间、地点、方式、人员等吗?”因为事情比较久远 , 周剑峰现场打了30多个电话反复与地方法院、了解情况的同志、监察室的同事等多方进行核实确认 。“第二天我向专家委员会补交了相关案件的细节材料 , 这才通过专家初审 。 ”7月以来 , 周剑峰的神经一直是紧绷的 , 几乎每天都加班到深夜 。辽宁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马上要召开第一次惩戒工作会议 , 届时 , 将对故意违反职责、存在重大过失并造成严重后果等法官、检察官提出惩戒意见 。作为辽宁省法院惩戒工作办公室负责人 , 周剑锋需要在开会前 , 向惩戒委员会秘书处、专家委员会、和惩戒委员会逐一提交汇报法院系统的惩戒人员名单和意见 。“此次主要对违反办案纪律和廉洁纪律这两方面的线索进行排查 。 法院系统需要摸排人数多、牵扯面广、案件复杂 , 核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 ”时间紧任务重 。 法院惩戒工作办公室立刻组织人员进行调查 , 查阅评查结论、卷宗、相关材料 , 案件的审查报告、讨论笔录、与相关人员谈话等 , 在此基础上 , 形成了14份惩戒意见 。“惩戒意见材料报到惩戒委员会秘书处后 , 又被退回了4、5次 , 每次都需要补充大量事实 。 ”对于材料一再被“退回” , 周剑锋表示理解 , 违纪违法事实必须摸查清查 , 审核必须绝对认真负责 , 不能有一丝的模棱两可 , 以免造成误判对法官造成不良影响 。一个月的准备、几次补充调查 , 14份惩戒意见这才递到了专家们面前 。检察长的异议听证会当一份“听证申请书”通过电传送到检察长李明手里时 , 他已经通过电话得知自己即将被惩戒 。“我认为在案件相关认定问题上仍有需要沟通的地方 。 ”他果断勾选了“有异议”选项 。“我们欢迎对惩戒意见有异议的法官、检察官提出意见 , 充分尊重并听取他们的辩解和提出的有关建议 。 并以事实为依据进行票决裁定 。 ”惩戒委员会专家委员李峰说 。8月3日 , 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全体会议召开前 , 李明和省检察官惩戒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崔明一起来到了听证会现场 。介绍案件经过、听取本人陈述、专家发问......你来我往 , 十分激烈 。18名枉法乱纪法官 惩戒全程首次公开
“他作为检察长改变了承办检察官的意见 , 提起公诉 , 案件在后来评查时被认为是瑕疵案件 , 他应当负责 。 ”崔明率先做惩戒意见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 , 惩戒条件之一为故意、重大过失导致的 , 我认为我不属于这个范围 , 根据整个办案经过......”李明进行陈述 。“我认为他的辩解理由不充分 , 他应该承担责任 。 ”“我认为他存在过失 , 但是不建议取消员额资格 , 建议采取其他惩戒方法 。 ”专家委员分别提出意见 。分歧时常出现 。 “专家委员会在进行逐项案件审议时 , 总会有不同看法 , 这很正常 , 有人认为是重大过失、有人却认为不应当予以惩戒 , 每一位惩戒委员会委员都会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 。 ”肖爽说 , “我们对于每个法官检察官的惩戒意见都要非常慎重 , 避免造成惩戒失误” 。最终 , 经过全体委员集体会商票决后 , 认定该起听证案件确有瑕疵 , 需要对李明进行惩戒 , 但他不负主责 , 属一般过失 , 不应取消员额检察官身份 。“比较满意 。 我原以为会被取消员额 , 通过听证申辩 , 竟然保留了这一身份 。 ”对于最终结果 , 他长舒一口气:“我尊重组织作出的决定 。 接下来的工作 , 我只求问心无愧 , 更加慎重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 ”惩戒不是“大锅饭” , 不搞“一刀切”朱中国作为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主任 , 参与了惩戒意见评审全过程 。“实事求是”是他在接受采访中最常提及的一个词 。不论是面对周剑锋、崔明 , 还是李明;不论是审理惩戒意见 , 还是提出质疑 , 他和整个惩戒委员会都始终牢记这一点 。“审理惩戒意见要回归到案件的本来面目 , 而不是先入为主的定性 。 我们不会受法检惩戒工作办公室报上来的惩戒意见的影响 。 ”最初 , 法检惩戒工作办公室共提交了22名法官、检察官惩戒事项 , 惩戒委员会通过审议并票决 , 最终对18名提出惩戒意见 。“被退回的四名惩戒意见有两种情况 , 一种是不属于惩戒委员会审议范围 , 一些人员属于违纪行为 , 与案件本身没有构成连带关系 , 应由纪委监委处理;另一种是法院、检察院惩戒工作办公室提交的材料不全、惩戒理由还不充分 , 需退回补充完善材料 。 ”朱中国解释 。“不能一刀切”是惩戒委员会审议时的另一个考量因素 。 是不是要惩戒?惩戒到什么程度?都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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