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因猜忌女友一男子泄愤杀路人,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新京报讯(采访人员 刘洋)因猜忌女友见前男友 , 男子甘某在重庆某小区车库内杀死一名路人 , 后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 。 案件曾于7月7日二审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 。 新京报采访人员25日从被害人家属处获悉 , 8月24日上午接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电话通知 , 二审维持原判 。
新京报此前报道 , 2019年7月31日 , 甘某因怀疑女友见前男友而心生不满 , 通过手机定位来到“翠堤春晓”小区车库 。 后因联系女友时 , 对方一直未接听电话 , 甘某情绪激动 , 扬言伤害女友家人 , 并在小区随机杀人 。
判决文书显示 , 事发时 , 小区业主黄女士正在车库从汽车后备厢内取东西 , 甘某持随身携带的折叠刀上前 。 在黄女士往车库出口方向逃跑时 , 甘某追上将其杀死 。
一审法院认为 , 甘某因自身感情因素在公共场合泄愤杀人、滥杀无辜 , 情节极其恶劣 , 严重危害社会秩序 。 法院以故意杀人罪 , 判处甘某死刑 , 赔偿黄女士家属丧葬等费用10万余元 。
7月7日 , 案件二审开庭 , 黄女士丈夫苟先生作为受害者家属旁听 。 苟先生介绍 , 甘某认为一审量刑过重 , 并要求做精神鉴定 。 庭审中 , 检方提交了精神鉴定结果 , 显示甘某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 此外 , 检方认为一审判决准确 , 量刑恰当 , 要求法院维持原判 。
“我问了重庆高级人民法院 , 高院告诉我 , 现在重庆高院二审的判决书要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再发放给家属 。 ”苟先生对二审结果表示满意 , “正义永不缺席 。 ”
校对 陈荻雁
(责任编辑:张洋 HN080)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