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历|律师第一次提供专家咨询

我是一名广东省的律师,今年5月,经广州市律协推荐,我有幸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邀请担任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依托网络为各地疑难民事行政案件提供咨询意见 。5月25日,我在西安出差期间,12309向我的手机发送了一条短信,内容是检察机关就某民事案进行咨询,提示我在5月27日前登录中国检察网的个人中心进行查看和处理 。由于我没有及时看到这条短信,第二天下午,我接到了广州市律协的电话,提醒我查看12309的短信 。根据短信提示,我赶紧登录12309网站的个人中心,根据系统中的咨询规则,我应当在6月6日前在系统中提交专家咨询意见 。
接到这个任务后,我有点儿小兴奋 。于公,这是中国法治的进步,能够将律师纳为检察机关的专家库成员,听取广大司法一线律师的意见;于私,我第一次以律师身份参与民事申请监督案件,将我多年在金融非诉和商事诉讼方面的经验转化为专家意见,供检察机关参考,实现律师的社会价值 。我花了一周时间研读一审和二审判决以及案卷相关材料,形成了一份法律意见书 。由于对截止时间的误解(我以为截止时间是6日24点前,实际是6日凌晨2点),当我6月6日上午10点在线提交法律意见书时,系统上竟然显示“超期未回复”,系统通道已经关闭,我无法上传意见 。一周的心血无用武之地,我顿时很沮丧、懊恼 。
【亲历|律师第一次提供专家咨询】我不甘心就这么错过 。周一一大早,我试着给律协打了个电话,看律协能否联系上经办检察官 。不到半个小时,经办检察官给我回电话了 。在了解情况后,检察官多次联系技术支持部门,在确定无法恢复线上提交后,他们让我把法律意见书直接邮寄到检察机关 。从交谈中,我感受到了检察官对民行专家个人的尊重,也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对专家法律意见的重视 。一周的心血终于可以给检察机关决策参考,或许可以被采纳,改变类似案件的审判结果……
到这里,我的使命已经完成,该画上句号了 。没想到,三天后,经办检察官看到我邮寄的法律意见书后,主动通过电话联系我,对我认真细致的回复表达了感谢,并邀请我到广州市检察院就民行案件的专家咨询工作、专家咨询平台使用等进一步沟通、听取意见 。
我按照约定时间来到广州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认真听取了我关于专家咨询平台的使用感受和意见建议,并向我重点介绍了目前民商事案件申请监督工作的现状 。“前来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的民事案件,都是对当事人影响特别重大的案件,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不易调和,如果案件处理不当,对当事人释法说理不到位,可能会引发当事人对整个司法体系的不信任,甚至是对社会的不满,引发极端恶性事件 。”
通过交流,我了解到民事检察工作的压力和民事检察官的重担 。对比检察机关承担的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的职能,我们律师也应当承担起司法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和检察机关一起守卫公平正义、共建和谐社会 。
(陈晓静系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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