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发发广告,净赚600多万!浙江一“创业明星”栽了......( 二 )


统一收网斩断庞大黑灰产业链
经过两个月的侦查 , 庆元警方逐渐摸清以林某及其上家赵某为首的整个犯罪组织架构 。 值得一提的是上家赵某 , 是这个犯罪组织最为核心的成员 , 直接与境外赌博平台方洽谈业务 , 并在境内招募像林某这样的下家具体落实宣传推广业务 。 经侦查 , 警方还发现赵某有出逃的迹象 , 为避免出现涉案人员脱逃出境 , 专案组决定在河南、四川、杭州、遂昌、庆元五地同时采取收网行动 , 务求将全部涉案嫌疑人一网打尽 。
朋友圈发发广告,净赚600多万!浙江一“创业明星”栽了......
文章图片

5月15日上午10时 , 杭州建德某写字楼内“创业明星”林某在录制完某创业节目后 , 赶回公司与员工正在研究8月份到三亚举行游艇party的相关事宜 , 到访的民警迅速将其控制 。 与此同时 , 五地的抓捕小组同时出击 , 将赵某、吴某等1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 无一漏网 , 3000余万元涉案账户资金被成功冻结 , 并扣押涉案房产4处 , 车辆1台 , 银行卡360余张 , 手机120余部 。
朋友圈发发广告,净赚600多万!浙江一“创业明星”栽了......
文章图片

目前 , 该案已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 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警方提示:所谓网络黑灰产 , 指的是电信诈骗、钓鱼网站、木马病毒、黑客勒索等利用网络开展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 稍有不同的是 , “黑产”指的是直接触犯国家法律的网络犯罪 , “灰产”则是游走在法律边缘 , 为“黑产”提供辅助的行为 。 此案中赵某、刘某等人利用微信号等通讯工具帮助赌博平台进行广告推广已触犯刑法 , 涉嫌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 , 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 , 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 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单位犯前款罪的 , 对单位判处罚金 ,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