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借还是不借?( 二 )


利率,联结着借和贷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
中国的民间借贷利率
被24%和36%
区分为三个区间
第一个区间
依法受到司法保护
借款利率在24%以下
第二个区间
不受司法保护
借款利率在36%以上
属于非法、高利贷
第三个区间
自然债务区间
借款利率在24%-36%之间
法院不反对
但如果提起诉讼
法院不会保护
这就是圈里人常说的
“两线三区”
不过这都不重要
本月20日起,都改了
最大的不同就是
不再钉死“红线”
而是选择回归市场
随着央行的相关贷款指标浮动
大大降低了民间借贷成本
有助于小微企
挺过疫情带来的经营困难
更有意义的是
通过这条“基准线”
民间金融体系与正规金融体系
将从割裂走向联通
整个金融市场的运行
也将更加有效
变化二:坚决否定高利转贷行为的效力
修订前:“借款人是否知情”是高利转贷行为效力判断的要件
修订后:只要“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合同即告无效
小明发誓要30岁前给小花一个难忘的婚礼,于是开了一家公司,却遇到资金问题 。无法从银行取得贷款的他找到朋友小刚,让小刚虚构事实套取银行信贷资金100万,再高利转贷给自己 。结果到了还款日小明迟迟未能还款,小刚便将其告上法庭 。法院判定,存在套取信贷资金转贷牟利行为,民间借贷合同即为无效 。
原先的规定
其实出于保护借款人利益的考虑
但也让不少企业
打起自己的“小算盘”
套取银行贷款再次转贷
“空手套白狼”
从而赚取利息差
辛辛苦苦干实业
还不如放贷来钱多、来钱快
资本的逐利性也必然
让资金流向更容易赚钱的民间借贷渠道
久而久之
实体经济萎缩
而真正想要干实业的企业
又面临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这样的做法不仅扰乱了
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
“高利贷”“套路贷”的风险
也会随之而来
本次《规定》修订后
明确了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行为无效
这样不仅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
更有利于保障金融机构
掌握每一分贷款的动向
精准落进实体经济的口袋
做到“没有中间商赚差价”
变化三:进一步整治了违法放贷行为
大二女生小花家境不好,但身边的同学都一身名牌,化妆品琳琅满目,自己却寒酸的要命 。突然有一天,她看到某公司贷款的广告,加了对方微信,没想到流程非常简单:“手持身份证拍张裸照作为贷款抵押,打个借条就行!”小花动心了,借了5000元,但一周后对方就来催债,小花还不上钱,对方却以公开她的裸照威胁,最后以利息翻翻妥协……就这样,从5000元,不到1个月,小花的账单涨到了10万元!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
借千元还十万的“套路贷”
曾是打击重点
引诱青年学生超额消费的“校园贷”
也引起广泛愤慨
最高法专门在新规中
增加了这样一条
民间借贷合同的无效情形
对市场准入进行了重新界定
“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应当认定无效 。
这意味着
那些未取得放贷牌照的
职业放贷人和机构将彻底出局
非法“校园贷”“套路贷”
也将失去法理依据
而更符合传统民间借贷范畴的
亲人、朋友、熟人之间的借贷
将继续得到保护

管住借条
就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当然,长安君也留意到
不少人也在乐观之余
保留了一丝谨慎
上限大幅调低后
市场供给压缩
会不会让企业的融资变得更难?
《规定》的修订固然以
降低利率保护上限为目标
但司法机关充分认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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