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公路项目方拖延赔偿,还是矿权方要价过高?( 三 )


凯里市炉山镇重晶石矿1号、8号2条矿体距离公路较近,应划分禁采区,压覆资源共计4.9万吨;
另有7条矿体开采引发地表移动变形对公路影响大,未来无法开采的矿体共计11.72万吨;
9条矿体建设和开采过程中,特别是建井阶段挖方及堆石滚落对高速公路影响较大,无法开采矿体资源共计24.17万吨 。
由于上述影响而无法开采的矿体总数为18条,共计40.79万吨重晶石矿资源无法开采,采矿权评估值为4724.70万元 。
“两次评估前的协调会都是由黔东南州‘两高’建设指挥部组织,凯里市自然资源局、中电建项目公司、钜荣矿业代表等各方均到场 。”刘运启说 。
他告诉采访人员,采矿权价值评估则由凯里市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北段建设指挥部、钜荣矿业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来做,“但中电建项目公司对评估结果却不认可,对赔偿一推再推” 。
对此,王文云回应,两次评估报告的协调会中电建项目公司均参与了,报告成果意见征求均做了文函反馈,第一次建议按国土资发{2010}137号文执行;第二次建议对矿区进行实地勘查与复核 。
“评估报告中公路、矿山相互影响情况,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根据{2010}137号文件规定,补偿范围并未包括矿权开采可能产生的收益,并且建设项目压覆区与勘查区块范围或矿区范围重叠但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勘查开采的,不作压覆处理 。”王文云说,“评估公司怎么就评估到4000多万,我就不得而知了 。”
采访人员查阅现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发现:建设项目压覆已设置矿业权矿产资源的,新的土地使用权人还应同时与矿业权人签订协议,协议应包括矿业权人同意放弃被压覆矿区范围及相关补偿内容 。
根据文件规定,补偿的范围原则上应包括:矿业权人被压覆资源储量在当前市场条件下所应缴的价款(无偿取得的除外);所压覆的矿产资源分担的勘查投资、已建的开采设施投入和搬迁相应设施等直接损失 。
徐业海表示,炉山镇重晶石矿是公开挂牌出让的,是合法矿山 。如果高速公路建设确实压覆了该矿,高速公路业主应该按国土资发{2010}137号文件进行补偿 。
“该矿业主虽然办理了部分采矿所需手续,但未取得用地手续,尚未进行实质建设,更没有进行开采”,徐业海说,按照国土资发{2010}137号文件,对该矿山的补偿主要是“矿业权人被压覆资源储量在当前市场条件下所应缴的价款” 。该矿在2016年公开挂牌出让时的成交价是300万元,也就是说2016年市场条件下,该矿所缴的价款是300万元 。
期待矛盾化解:建议成立相应调查组或走司法途径 
徐业海认为,中电建项目公司与钜荣矿业双方的最大争议在于,高速公路建设压覆了炉山镇重晶石矿多少资源储量以及价值评估是否准确 。要解决双方的纠纷,应该以此为出发点 。
“在此项工作中,钜荣矿业的合法利益应该依法得到保障,但是国家的补偿资金也不能白白流失 。”徐业海说 。
有受访者建议:由贵州省与中电建集团成立相应调查组,并邀请具备资质的评估单位遵循{2010}137号文件精神,对凯里市环城高速公路北段建设项目压覆钜荣矿业旗下的凯里市炉山镇重晶石矿进行准确评估,同时在中电建项目公司与钜荣矿业协商的条件下,顾及两方的利益,做出让双方满意的调查处理意见 。
“眼看高速公路即将通车,但是赔偿一直没有解决,作为矿主方,我更担心高速公路开通后项目公司走人,届时会增加维权难度 。”刘运启说,“我们钜荣矿业的股东一致认为,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急解决相关争议纠纷 。”
【是公路项目方拖延赔偿,还是矿权方要价过高?】徐业海、王文云则表示,鉴于双方就被压覆资源储量以及压覆补偿价款分歧较大,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相信法院会给出公正裁决 。“钜荣矿业负责人刘运启三年来上门找过我很多次,我多次劝他到法院进行起诉,可是他至今仍未采纳此建议 。”王文云说 。(采访人员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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