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固定利率与LPR哪个更划算?

存量个人房贷定价基准转换月底结束
固定利率与LPR哪个更划算?
今年3月1日 , 备受关注的存量个人房贷定价基准转换工作正式启动 。 根据央行公告 ,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 眼看期限将至 , 到底是选一成不变的固定利率 , 还是选择以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基准加点的浮动利率 , 还在犹豫的客户必须做决定了 。
两种方式仅一次转换机会
长期以来 , 个人房贷利率都是在央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打折或上浮一定比例 。 根据央行公告 , 从2020年1月1日起 , 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不再使用贷款基准利率 , 改为主要参考LPR进行贷款定价 。 这意味着个人贷款利率也要与基准利率脱钩 , 改与LPR息息相关 。
对于此前的存量贷款 , 央行在去年年底发布公告称 , 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2020年3月1日起正式启动 , 原则上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
具体来说 , 央行对存量房贷客户给出了两个选择 , 一个是转为“LPR+加点”浮动利率 , 即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 , 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二是转换为固定利率 。 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 , 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
选择何时转换不影响加点数值
据了解 , 大部分银行都是在今年三四月份开始转换工作 。 受疫情影响 , 银行都推荐客户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线上渠道自主进行转换 。 转换工作已经开始了几个月 , 现在才选择转换的客户会不会比之前转换的客户吃亏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
根据央行公告 , 不论选择哪种定价方式 , 转换时点前后贷款利率不变 , 都跟原执行的房贷利率一样 。
央行有关负责人此前解释称 , 同一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 在2020年3至8月之间任意时点转换 , 均根据2019年12月LPR(5年期以上LPR为4.8%)和原执行的利率水平确定加点数值 , 加点数值不受转换时点的影响 。 具体来说 , 加点数值=转换前的房贷利率-4.8% 。
大部分银行会批量转换为LPR
如果客户在8月31日前没有主动转换 , 银行会如何处理呢?目前 , 大部分银行已经公告将代客户批量转换为LPR定价方式 。 如果客户有异议 , 可以在年底前找银行转回或协商处理 。
现在离批量转换的统一日期还有一点儿时间 , 客户可以在批量转换前通过手机银行、智能柜员机、贷款经办行等渠道进行自主转换 。 需要提醒的是 , 贷款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 , 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
根据各家银行公告 , 如果客户参与的是批量转换 , 之后又对转换结果有异议 , 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手机银行自助转回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 。
农行公告称 , 如客户希望撤销批量转换 , 保持原合同的定价方式 , 可通过相关渠道申请办理 , 但是撤销操作仅能办理一次 。
有业内人士指出 , 存量房贷此前基本都是以贷款基准利率为定价基准 , 而LPR形成机制改革之后 , 贷款基准利率逐步淡化 , 调整的可能性不太大 。 批量转换后客户如再申请转回原合同安排 , 其实就跟选择固定利率差不多 。
部分客户年内房贷利率可能下调
根据银行公告 , 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利率调整日(重定价日) , 房贷利率保持不变 。 在每个利率调整日 , 贷款利率水平将取最近一次发布的相应期限LPR与加点数值之和重新计算确定 。 此前 , 我国大部分存量房贷的重定价周期都是一年 , 重定价日多为每年1月1日或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 。
据了解 , 各家银行对于此次定价基准转换后的利率调整日规定并不完全一致 。 六大行中 , 建行、交行、邮储、中行和农行都规定利率调整日与原合同保持不变 , 只有工行的重定价日调整为贷款发放日对应日 。
对于重定价日是在转换日期之后的客户 , 年内就会执行最新的房贷利率;而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或是在转换日期之前的客户 , 将在明年规定时间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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