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替狗争取“人权”,还要酿成多少悲剧!?

“老人被狗绳绊倒后身亡”事件持续发酵。一个未成年人牵着邻居家的狗出来玩儿,狗挣脱牵引绳,绊倒老人导致抢救无效身亡。这个是谁的责任呢?
 人权|替狗争取“人权”,还要酿成多少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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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们可以看到身边养狗的朋友、邻居以肉眼所见的速度增加,但大部分养狗人的意识还是之前的“散养”意识,导致频频出现“小区狗屎遍地”、“烈犬咬伤孩子、老人”等恶性事件。
然而实际上全国各地早已经陆续出台了严格的“养犬管理条例”,虽然条例当中的条款因地而异,但基本对养狗规范、遛狗规范进行了相关规定。
如北京早在2003年就实行了《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其中明确要求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并应当避让老、残、幼、孕特殊人群。
济南市从2017年开始实行养犬登记信用计分制,对犬只扰民、遛狗不拴绳、不携带犬证犬牌等行为,进行警告并扣分,扣满12分的犬主将被暂时没收犬只,到指定地点学习相关养犬法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领回犬只。
2018年6月27日,长沙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进行了审议。草案拟将长沙行政区域划分为禁止养犬区、严格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据悉,犬只佩戴“电子身份证”将成为基本要求。
2018年6月19日起,西宁市公安局联合城管部门在限制养犬地区整治“犬患”,重点整治饲养烈性犬等问题,40种烈性犬只、高61厘米以上犬类禁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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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权|替狗争取“人权”,还要酿成多少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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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社区,遛狗已是常态。然而,在遛狗过程中,不拴狗绳,任由自家狗在公共场所奔跑却很普遍。虽然不少社区有明确规定,但能严格遵守的业主寥寥。
更有甚者,养狗人士中有一批人非常热衷于为狗争取“人权”,非得把狗当人看,甚至比人还金贵。他们在家里,将狗狗们视为亲生儿子,与狗狗们同吃一锅同睡一床。
他们自己吃不吃狗肉我们不知道,但他们绝对不能容忍别人吃狗肉;他们可以不惜牺牲别人的生命,在高速公路上拦截载运狗狗的货车,引发多车连环相撞事故,还满口仁义道德,振振有词;他们可以对失学儿童、病残患者视而不见,却一定要求别人倾其所有,去救一条狗命。
所以你让他们牵狗绳,简直是对他们“儿子”的侮辱!
【 人权|替狗争取“人权”,还要酿成多少悲剧!?】这群不拴绳的养狗人士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我们家狗狗温顺听话,不会随便咬人的。
不养狗的人士则在看到有人遛狗不拴绳子时一般选择绕道走。劝阻没用、养狗的人还会和你急、甚至发生言语、肢体冲突,成为普遍担心。
 人权|替狗争取“人权”,还要酿成多少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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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并不反对爱心人士依法养狗,只要不损害他人利益危害公共安全,都是可以的。但如果牵着大型犬只出去虾人,或者任狗狗们随地大小便,则属于明显的社会公德缺失了。像藏赘这类大型犬只,就算是牵着,它不咬主人,不等于它不咬路人,不对别人造成生命安全威胁。就算是被小型宠物犬咬了,狂犬病疫苗同样一针都不能少!因为一旦被狗咬伤,可能会染上狂犬病!死亡率高达100%!而且病情进展极为迅速,从发病到死亡一般在5天左右。
所以,我建议,如果再有不牵绳出来遛狗的,建议警方一经发现,立即处决。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人民群众不受惊扰,公共安全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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