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录取季,谨防陷阱(以案说法)

“特殊指标”不要信
【案情】张某在一个场合认识了李某 , 其间张某提到自己孩子高考的事 。 李某谎称自己曾在某国家部委工作过 , 并在某高校有熟人 , 能拿到该高校的“特殊指标” 。 李某说需要40万元即可拿到“特殊指标” , 并称“办不成全额退款” 。 张某信以为真 , 给李某转款40万元 。 其后 , 张某的孩子一直未接到某高校的录取通知书 , 张某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 , 遂向警方报案 , 最终李某以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
【说法】法官提示 , 绝大部分的高考招生诈骗分子都会虚构身份或者夸大能力 , 将自己或者中间人包装成一个“能人” , 一般不会透露其在“单位”的具体职务 , 或者透露无法核实的职务 , 利用请托人与受托人或中间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实施诈骗 。
【高考录取季,谨防陷阱(以案说法)】犯罪分子经常利用“内部招生”“特殊指标”“补录”等骗局 , 即谎称某高校名额没能招满 , 通过花钱可让考生获得特殊指标或补录名额 。 实际上 , 高考招生录取系统有严密的全国统一的认证加密体系和监督机制 , 所谓花钱能上好大学、好专业或者分数不够也能上大学等 , 都是骗人的伎俩 。
“合作办学”要甄别
【案情】谢某开办的教育培训机构曾与某高校合作办培训班 , 学员可以进入校园内旁听课程 。 谢某以帮其招收一个学生返点5000元为名 , 找邢某帮忙招生 。 邢某见此事大有“商机” , 便对外谎称是该高校副校长助理 , 可以帮助高考生入学并获取正式学历和学位 。 白某因高考成绩不理想 , 便给邢某30万元好处费 。 后来 , 白某拿到了该高校“录取通知书” , 4年后白某并没有如期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 , 发现学籍也不在该高校 , 这才向警方报案 。 原来 , 邢某以这样的方式共诈骗了7人合计220万元 。 最终邢某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
【说法】现实中 , 一些培训机构与高校之间通过借用教学场地、旁听学校课程等形式形成便利条件 , 打着与高校“合作办学”的幌子 , 有意作夸大、虚假宣传 , 声称毕业时发放同样的学位证、毕业证 , 给受害者造成虚假录取的表象 。 这些都是诈骗的辅助行为 , 均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来骗取钱财 。 考生和家长要从正规渠道了解所谓“合作办学”性质 , 切勿轻信对方的一面之词 , 收到来历不明的录取通知书要仔细甄别 , 一旦发现受骗要及时报警 。         
(本报采访人员  张  璁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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