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区|一男子在湖里电鱼,判了!

7月10日,江川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江川区大街街道河咀社区老河咀村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案件。
 江川区|一男子在湖里电鱼,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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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系昆明市晋宁区曾某,2019年11月16日15 时许,曾某与同伴驾微型车到江川星云湖边游玩,在江川区前卫镇周官大河与星云湖一级保护区相连水域用电捕器电鱼,并用网兜捞被电晕的鱼,后被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查获涉案鲫鱼9.35公斤以及电瓶、电渔网兜、网兜、逆变器等涉案工具。
经过庭审,江川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违反国家水产资源保护的相关法规,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4个月。
为什么要严禁电鱼,
电鱼到底有多大危害呢?
 江川区|一男子在湖里电鱼,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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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鱼是一种灭绝性的扑杀行为,对鱼类资源的破坏是毁灭性的。鱼群不分大小,不分种类被“一网打尽”,而且被电击过的鱼,性腺会受到损害,基本丧失繁殖能力,因此电鱼也被称为“绝户”捕捞。
随着电鱼设备不断升级,输出电压可达上千伏,除了严重危害鱼类繁殖,还会杀死水里的螺蛳、贝类、浮游生物等水生生物。电流入水后,会造成一定水域面积内氧气耗尽,从而导致水生生物窒息而亡、腐烂变质,污染水体环境,破坏生态循环,造成“死水”现象。




 江川区|一男子在湖里电鱼,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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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川区|一男子在湖里电鱼,判了!】电鱼者本人也存在着触电的危险,因为工具简陋,瞬间产生的高压对人身安全构成极大的威胁,极易发生人被电击身亡的事故,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来源:玉溪发布、网络
_原题为:一男子在星云湖电鱼,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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