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关看守所10年:一年半后才知自己“杀了人”

男子被关看守所10年:一年半后才知自己“杀了人”
郭尚仁在自家门前 。男子被关看守所10年:一年半后才知自己“杀了人”
郭尚仁的两个女儿在看父亲接受采访 。男子被关看守所10年:一年半后才知自己“杀了人”
郭尚仁父亲寄出的信以及收到的回执 。男子被关看守所10年:一年半后才知自己“杀了人”
郭尚仁年轻时的照片 。男子被关看守所10年:一年半后才知自己“杀了人”
郭尚仁的案件材料 , 右上为他在看守所用牙膏写的申诉书 。在泥阳镇上 , 郭尚仁是个不大不小的人物 。 他个头不高 , 时常沉默着 , 走在街上和其他西北老汉没什么两样 。 镇子很小 , 有时穿过那条不足两公里的街道 , 他要停下几次与熟人打招呼 , 看起来一切都很平常 。上点年纪的人都知道 , 他是镇上为数不多坐过牢的人 。 准确地说 , 他曾在看守所关了10年 , 只是没多少人在意两者的区别 。 他的名字经常与36年前轰动一时的强奸杀人案联系在一起 , 演绎出了众多版本 。与郭尚仁来往时 , 这件事成为一种禁忌 , 大家默契地选择避而不谈 。 它通常出现在村民背后议论中 , “人是不是他杀的”是最能让人兴奋的话题 。这个疑问一直压着郭尚仁 , 让他感觉“低人一等” 。 他无力反驳 , 在法律意义上 , 他仍然是这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命案发生在1984年甘肃徽县群山环绕的泥阳镇里 。 死者是供销社门市部的营业员 , 她是当地中学老师的女儿 , 一个远近闻名的美人 。 案发第二天 , 公安局带走了包括郭尚仁在内的几个嫌疑人 , 只有郭尚仁没再回来 。往后的日子里 , 他先后收到一次死刑判决、一次无期徒刑判决 , 均被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主要事实不清 , 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 , 发回重审 。 郭尚仁在看守所里待到第五年时 , 原审法院把案子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 又过了5年 , 检察院把案子退回公安机关“继续侦查” , 往后再无进展 。1994年6月30日 , 郭尚仁被“取保候审” 。 至此 , 在没有一份生效判决的情况下 , 他在那间12平方米的监室里待了3721天 。他坚称没有杀人 , 除了要求无罪判决 , 也反对“区别对待” , 包括取保候审 。 他不断申诉、上访 , 2009年2月 , 徽县公安局在一份信访答复书中向他反馈:“取保候审现已解除 。 ”从22岁到58岁 , 郭尚仁当了36年的“犯罪嫌疑人” , 他不知道还要当到什么时候 , “我不想把这个名声带到棺材里” 。1泥阳镇位于西秦岭南麓 , 这里是黄土高原和秦巴山区的接合处 , 山脉连绵 , 镇子见缝插针般建在难得的平地上 。今年夏天雨水多 , 镇子外的河道里翻腾着浑黄的洪水 。 镇子里 , 大雨天的街道上空无一人 , 超市循环播放着促销广告 。郭尚仁家在泥阳街后面的村子里 。 这几天 , 村里的垃圾坑被雨水浸泡 , 蚯蚓爬到水泥路上 ,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腥臭的味道 。郭尚仁喜欢这种天气 , 他不用出门 , 也不用面对他人 。 在家的大部分时候 , 他捧着手机 , 翻看各种“冤案平反”的消息 。近几年 , 他突然变得心急 。 高血压让他的脑袋经常发蒙 , 也抹除着他的记忆 。 有时他翻看过去托狱友带出的家书 , 会突然愣住 , 怎么都记不起信中某个名字 。他总是一脸愁容 , 眉头像被胶水粘住 , 很少分开 。 在北京打工的妻子收到姐妹的信息 , “最近老郭看起来心事很重” 。大家都清楚 , 郭尚仁是为自己的案子和身份发愁 。 从看守所出来26年 , 他收获一种经验 , 不管是出于“真诚”还是“礼貌” , 只要别人不提及那件事 , 他就配合表现得像个普通人 , 装作一切真的没有发生过 。这件事藏在他心底 , 以及一个黑色的皮包里 。黑色皮包和女儿的毕业证、家人的户口本 , 还有银行存折一起 , 放在收纳最重要物品的柜子里 。皮包里塞满信件和案件材料 , 散发着霉味的纸张记录了郭尚仁不愿言说的那段人生——法院的判决书、看守所里用折断的筷子蘸着牙膏写的申诉状、托狱友带出的家书 , 还有父亲写的几十份“为儿鸣冤书” 。当年的判决书显示 , 郭尚仁曾向受害人小铃(化名)求婚 , 对方没有明确同意 , “被告人却大耍无赖 , 将小铃据为己有 , 不许他人与小铃恋爱” 。 后来另外两个男青年与小铃有过交往 , 分别被郭尚仁以划破自行车轮胎和殴打报复 。“小铃和我不成婚 , 我要宰了她哩 。 ”判决书里写道 , 郭尚仁曾多次扬言要杀害小铃 。多年以后 , 郭尚仁回忆这段往事 , 说没有后悔案发当晚曾和小铃共处一室 , 却对当年的“轻狂”悔恨不已 。 他承认那些报复和威胁都是事实 , 而那些“大话”则让他成了“倒霉鬼” 。“轻狂”也是宋义林对郭尚仁最深刻的印象 , 他是郭尚仁高中时的班主任 。“一个老师教过的学生里 , 最捣蛋的和学习最好的是记得最清的 。 ”宋义林有接近40年教龄 , “郭尚仁毫无疑问就是最捣蛋的那个” 。他是家中独子 , 父亲又是粮管所干部 。 上高中时他就戴“上海”牌手表 , “120元 , 相当于父亲3个月的工资” 。 高中毕业后 , 他又成了泥阳街上第一批骑自行车的人 。在宋义林的记忆里 , 郭尚仁“家庭条件好 , 不爱学习 , 爱打捶(西北方言 , 指打架——编者注) , 根本坐不住” 。 他把郭尚仁称作“小混混” , 时常有女生哭着向他告状 , 说被郭尚仁“揪辫子 , 掐脸蛋” 。“臭名昭著 。 ”宋义林笑着说 。紧接着 , 他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 , 解释说在他眼里 , 郭尚仁的“种种劣迹”不过是为了“逞能、出风头” , “这孩子思想比较简单 , 虽然调皮 , 倒没什么恶念” 。他记得有次镇上“闹贼” , 郭尚仁就带几个朋友去抓小偷 , 抓到后当众把小偷打了一顿 。 镇上有庙会 , 他去义务收门票 , 看谁捣乱 , 就过去维持秩序 。因为惹过不少事 , 在小镇上 , 他不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 。“他被抓后 , 大家几乎没有不赞成的 。 ”宋义林说 。2泥阳镇属于徽县 , 但离成县县城更近 , 平日里镇上的人看病、采购 , 更习惯去成县 。 郭尚仁被抓时 , 正坐在成县汽车站的车上 , 等待发车 。 在日后的审讯中 , 这被当作他“畏罪潜逃”的证据 。对此 , 他和父亲几乎在每份申诉书上解释 , 当时他坐在从县城返回泥阳的公交车 , 而到县城 , 则是为了赴前一晚与小铃的约定 。案发当天 , 1984年4月19日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日子 。 那是谷雨的前一天 , 这里天黑得晚 , 山区昼夜温差大 , 晚饭过后很少有人再出门 。关于这天的细节 , 郭尚仁不知重复讲过多少遍 。 他说那天下午5点 , 从隔壁镇的粮管所下班后 , 他就急忙坐公交车回到泥阳——那几日小铃值夜班 , 他们约好见面 。到家后 , 因为隔壁村要放电影 , 母亲已经做好晚饭 。 7点左右 , 家人吃过饭 , 天快要黑透 。 母亲和妹妹去看电影 , 他去了和自家只隔一排房子的供销社门市部 。供销社有个院子 , 大门在靠近郭尚仁家的一侧 , 门市部正对着大门 。 他说因为事前约定 , 小铃给他留了值班室的后门 。 按照郭尚仁的说法 , 进屋后 , 两人一直闲聊 。“她怀疑自己已经怀孕 , 我俩就约好第二天到成县医院去做个检查 。 ”郭尚仁解释 , “当时怕别人看到后说闲话 , 就决定分开去县城 。 ”晚上10点左右 , 两人发生了性关系 。 郭尚仁说他随后听到外面街上 , 看完电影的人互相讨论的声音 。据郭尚仁回忆 , 他10点半左右离开门市部值班室 , 小铃送他到大门处 , 分别时他看到院内的居民出来烧炕 。 出门后 , 他听到小铃闩上了大门 。“被抓后 , 连续3个月 , 他们(警察)每天都在问我这些细节 。 ”郭尚仁说那时警察一直没有透露小铃被害的事 , 他以为自己是因为和小铃发生了“不正当男女关系”才被关起来 。1984年正值“严打” , 他看过泥阳镇的公审大会 , 有个人因为“偷看女人睡觉”获“流氓罪” , “判了好几年” 。郭尚仁不知道 , 他已被徽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杀人” , 两次向徽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 都被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 。在看守所待了一年半后 , 郭尚仁才知道自己“杀了人” 。 1985年10月9日 , 管教叫他到看守所的院子里 , 检察院对他宣读逮捕决定 。听到“涉嫌故意杀人”时 , 他“脑子轰地一声 , 眼一黑啥都不晓得了” 。 醒来后 , 他发现自己躺在看守所的办公室里 , 已经戴上了手铐、脚镣 。4天后 , 他在公安局的审讯室见到了父母 。母亲先进来 , 没说几句话就哭得喘不过气 。 他不经意挪动了下腿 , 脚镣发出铁链碰撞的声响 , “母亲看到后 , 一下就不行了 , 后来被人搀着才走出去” 。探视时间有限 , 父亲进来直奔主题 。 “人是不是你杀的?”他记得父亲流着泪 , 眼神里满是关切、心疼 , 语气又带着些愤恨 。得到儿子否定的回答后 , 他告诉儿子 , 既然没有杀人 , 就不要被吓坏或者气坏 , 保重好身体 , “一定会有真相大白的一天” 。这是郭尚仁最后一次见到母亲 , 也是最后一次与父亲交谈 。这次探视一年后 , 他的母亲被“气死” , 去世时只有49岁 。 他不知情 , 在托狱友带出的家书中写道:“东西(生活用品)都是父亲送的 , 请你出去后让我母亲给我做一条裤子拿来 , 表示一切顺利 。 ”他一直没有等到那条裤子 。 两年后 , 一位新狱友给他带来母亲去世的消息 。那天过后 , 父亲也没再来过 , 逐渐地 , 连生活用品都不再送来 。 郭尚仁“又伤心 , 又生气” , 觉得本就含冤 , 父亲似乎又放弃了自己 。“这里在押人员家属均都来过 , 也照常送过东西 , 但是始终未见父亲来 , 使我非常焦急和不安 。 尽(不)管怎样 , 父亲(也)应该来几次 , 即就是一半件用品 , (也)可以证明我们父子的来往 。 ”他在一封信中写道 。等他取保候审回到家 , 再次见到父亲时 , 老人已经半身不遂 。 “他说不出话 , 就拉着我的手 , 感觉很着急 , 嘴里咦咦啊啊 。 ”过了不到一年 , 老人去世 。 整理父亲遗物时 , 郭尚仁发现很多手写的材料 。 蓝色的钢笔墨水褪了色 , 大部分都是申诉信的草稿 , 有些布满密密麻麻的修改痕迹 。 他从这些草稿里看到 , 父亲去过多次陇南、兰州 , 时间从1984年持续到1991年 , 这一年 , 父亲中风偏瘫 。谈及这些经历 , 郭尚仁情绪平静 , 语速略慢 , 甚至有些迟缓 。 在漫长的牢狱生涯里 , 他的感情似乎被磨平 。 他说自己是那间“号子”里待得最久的人 , 10年来他看着人来人往 , 一个陪他最久的狱友 , 也只待了一年 。他说被正式逮捕后 , 自己戴了3年手铐和脚镣 , 24小时不会打开 , “吃饭、睡觉都要戴着” , 这是他最难熬的一段时间 。 “再往后就麻木了 , 糊里糊涂的 , 也不想自己的事了 。 每天等着中午12点开饭 , 吃完睡觉 。 一混一年 , 一混一年……”3郭尚仁说 , 被正式逮捕后 , 他经历了连续一周的“突审” , “不让我睡觉 , 轮番换人让我交待怎么杀人的” 。“我没杀人 。 ”他描述自己当时的反应 , 声音突然提高 , 情绪出现少有的波动 。每次审讯结束后 , 办案人员会让他在笔录上按手印 。 “有时让我看(笔录) , 有时是他们念给我听 , 但我当时太困 , 脑袋已经是木的 , 很多手印都是稀里糊涂按下 。 ”他坚称自己从来没有承认过杀人 , 直到被关押两年半后 , 1986年11月 , 他正式接到原甘肃省检察院陇南分院的起诉书 , 看到自己“杀人”的过程 。“被告人郭尚仁挖洞进入门市部值班室 , 趁小铃入睡之机 , 扼压小铃的前颈部 , 用小铃的帆布裤带勒紧颈部并进行奸污 , 至小铃窒息死亡 。 然后 , 伪造现场逃脱 。 ”不久前讲到这份起诉书 , 坐在自家的沙发上 , 郭尚仁忽然挺直腰板 , 熟练地背诵起这段内容 , 窗外暴雨如注 。接到起诉书一个月后 , 他以被告人身份站在法庭上 , 再次听到那段内容 。 他记得当时法庭里没人旁听 , 公诉人陈诉这些“事实”时 , 他忍不住大喊:“我没杀人 , 你才杀了人!”法官制止他失控的言行 , 两个人民陪审员发表意见:“这个人狡猾得很 , 不好好认罪 。 ”临近中午时 , 法官宣判结果:死刑 。被告席上的郭尚仁再次晕倒 , 醒来后 , 他说出的第一句话是“我要上诉” 。后来郭尚仁对比后发现 , 在那份起诉书里 , 公诉机关认定的事实是“先奸后杀” , 而法院的判决书里 , 却认定他用帆布裤带勒紧小铃颈部 , “致小铃窒息后将其奸污” 。第二年3月 , 甘肃省高院作出刑事裁定:原判认定上诉人郭尚仁故意杀人的主要事实不清 , 证据不足……撤销原判 , 发回陇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收到高院的裁定书后 , 郭尚仁“心里说不出地高兴” 。 他想把好消息告诉家人 , 但没办法传递出去 。 他把裁定书给同监房的狱友传阅 , “他们都说我死不了了” 。“别人冤我 , 但是省里不冤我 。 ”郭尚仁找到了久违的信心 , 他给父亲写信说:“请相信共和国的国徽不会变黑 , 事情迟早会明白 。 ”一年半的等待后 , 1988年9月的一天 , 他被叫去法院的一间办公室 , 一位审判员把判决书递给他 。 这一次 , 在没有新增证据的情况下 , 他被判处无期徒刑 。他说 , 审判员让他别再上诉 , 保住命已经是万幸 , 赶快去服刑 。“我没杀人!”回忆当时的情形 , 他再次提高音量 , 睁大眼睛 , 滚圆的眼珠暴突出来 。 他拒绝审判员的建议 , 坚持上诉 。没过多久 , 他再次收到省高院的刑事裁定书 , 结论同样是“发回重审” 。1989年8月 , 郭尚仁失去自由的第五年 , 原陇南地区中院作出刑事裁定:“该案主要事实不清 , 证据不足”“退回甘肃省人民检察院陇南分院补充侦查” 。这是法院对郭尚仁作出的最后一份裁定 , 也是一份没有判决结论的裁定 。 郭尚仁开始在看守所里等待“补充侦查”的结果 , 不确定性令他感到煎熬 。 “有时看到旁边监房里的人 , 中午吃饭时还好好的 , 下午就拉出去 , 说是枪毙了 。 ”5年后 , 1994年6月30日11点左右 , 管教来到监房外 , 让他卷好铺盖 。“这是干啥?”郭尚仁小心地询问 , 他说那会儿又害怕 , 又有点兴奋 。“今天放你出去 , 你被取保候审了 。 ”他清晰地记着管教的这句话 。很多年以后 , 他从徽县公安局给出的信访回复中得知 , 1994年6月23日 , 原陇南检察分院把他的案卷退回徽县公安局 , 并附文示:经(原)陇南地区政法委研究决定对郭尚仁取保候审 , 继续侦查 。事实上 , 就刑事诉讼法而言 , 不管是1979年的版本 , 还是2018年最新修订的版本 , 都明确规定:补充侦查的案件 , 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 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 。“刑诉法这样规定 , 就是为了防止案件久拖不决 , 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 ”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刑事诉讼法专家陈永生告诉采访人员 。郭尚仁案一共经历过3次“补充侦查” , 时间分别为26天、8个月零15天以及4年9个月零28天 。4从看守所出来那天 , 郭尚仁的姨父和一个陌生男人来接他 , 那人是他的妹夫 。 他被抓时 , 父母领养的妹妹才11岁 。 10年间 , 她认了亲生父母 , 又结婚生子 。妹夫递给他一支烟 , 在看守所10年没抽烟 , 他一口吸太猛 , 把自己闷晕过去 。回到家 , 他发现灶屋里的筷子和锅铲没换过 , 但堂屋里过去的平地已经坑坑洼洼 。供销社门市部还在 , 案发后一直废弃 。 村里有人盖起了砖房 , 有人正在打地基 , 自家还是那栋老房子 , “下大雨时 , 屋里墙都是湿的” 。和其他冤狱苦主不同 , 郭尚仁的归乡没有任何欢迎仪式 。 反倒是公安局到乡政府开了个大会 , 叫来派出所、村委会的负责人 , 宣布对他的取保候审决定 , 然后提出要求 , 取保期间不能出市 , 要随叫随到 , 有事外出要请假等 。已经32岁的郭尚仁半年里相了4次亲 。 提到坐过牢 , 不管怎么解释 , 也没人答应 。高知花一开始也没答应 , 父母跟她提起这门亲事 , 她抱怨说:“结婚这么大的事 , 他都杀过人 , 我不同意 。 ”凶案发生时 , 高知花正在上初三 。 她记得河堤上的小树林里 , 一群穿白大褂的人围着一个盖白布的担架 , 镇上人都说在解剖尸体 。 她也去看了一眼 , 这个场面让她觉得恐怖 。亲事找来时 , 她24岁 , 在西安打工 , 烫着那个年代流行的大波浪 , 穿着红色大翻领风衣 , 挎着一个精巧的女包 , 在大雁塔下留影 。她在西安有恋爱对象 , 但父母不同意 。 妹妹嫁得远 , 母亲想把她留在身边 , 父亲则信奉“父母之命 , 媒妁之言” 。她记得两人第一次见面 , 是郭尚仁到家里提亲 , “皮肤很白 , 看着不像干活的农民”——后来她才明白 , 在看守所10年 , 郭尚仁没怎么晒过太阳 。那天郭尚仁很沉默 , 媒人一刻不停 , “换着法儿地”夸他 。 最后他终于开口:“我是被冤的 , 你们要是相信我 , 就把女儿嫁给我 , 要是不相信 , 就算了 。 ”父亲告诉高知花 , 郭尚仁是被冤枉的 , 迟早会翻案 , “受过苦的人 , 以后一定会好好干” 。 还有一个更现实的好处是 , 郭尚仁的父亲还活着 。 “你好好照顾着 , 退休金也可以支撑你们的生活 。 ”高知花说她当时更多是“赌气” , 见面1个月后 , 这场父母包办的婚姻就在一切从简的仪式中开始了 。 不到半年 , 郭尚仁的父亲就去世了 , 退休金没了 。 郭尚仁没有亲兄弟姐妹 , 成了一个真正的“孤家寡人” 。“我同学朋友嫁得都很好 , 有时候我就想 , 怎么嫁给了这种人 , 在外人面前感觉都有点抬不起头 。 ”结婚后不久 , 高知花开始后悔 。 哥哥鼓励她离婚 , 但被她拒绝 , “既然嫁了 , 不管多难 , 我就跟他好好过” 。父亲预言的“他会好好干”也没有应验 。 高知花发现 , “他干什么事都慢一步 , 跟不上别人”“干活儿也没劲 , 到院子里种点菜 , 就饭都吃不下” 。上世纪90年代中期 , 泥阳镇开始有人外出开货车 。 带头的挣到钱后 , 风气就形成了 , 直到今天 , 这仍是泥阳的“支柱产业” 。1995年大女儿出生后 , 郭尚仁也跟风考了驾照 。 不过因为“取保候审” , 他不能到外地开车 。 他和妻子贷款加借钱 , 花3万元买了辆小面包车 。 山上有个铅锌矿 , 他就拉点衣服、菜往上送 , 有时来回再拉几个人 。结果车况不好 , “赚的钱不够修车的” 。 拮据的生活让夫妻间矛盾不断 。 婚后很长一段时间 , 郭尚仁没有主动提过过去的事 , 有时高知花也会怀疑 , “枕边人到底有没有杀过人” 。大女儿1岁多的时候 , 有次两人吵架 , 高知花起了性子:“你不是杀过人吗 , 有种你把我也杀了 。 ”她记得那是个冬天 , 丈夫反应很激烈 , 拿起炉子边上的火钳 , 仰着头要往脖子上插:“如果你也觉得我杀过人 , 我就把我自己弄死!”“他眼泪都下来了 , 我心一下软了 , 孩子都没来得及抱 , 上去把火钳夺下来 。 ”高知花垂下眼睑 , 声音低沉 , 脸上已经藏不住细纹 , “这是我记得最清的一次” 。后来她无意间翻出了郭尚仁的那个黑色皮包 , 把里面的材料一字一句看了个遍 。“看后我就相信他真的是被冤枉的了 。 ”高知花说这件事她没有告诉丈夫 , 但“那时我就在心里跟自己说 , 等孩子再大点 , 我一定出去把这个案子给他跑下来” 。郭尚仁的面包车跑了将近10年 , 直到山上的矿关掉 。 他把车卖掉 , 换了辆农用小货车 , 开始卖菜 。女儿上大学时 , “卖菜赚100元就马上给她打过去当生活费 , 赚50元就打50元” 。小货车又跑了10年 , 卖菜赚不到钱了 。 2016年 , 夫妻俩把车卖了 , 还了些债 , 高知花到北京打工 。“这么多年我一直支持他 , 希望他能把案子翻了 , 把压在身上这块石头卸下来 , 他能抬起头 , 我也能抬起头了 , 孩子也能抬起头了 。 ”高知花说 , 去北京打工 , “一是为了生活 , 二是为了他的案子” 。她做家政 , 每到一家 , 有机会就跟客户提郭尚仁的事 。 有几家主顾给她介绍了律师 , “我就马上坐公交过去找人家 , 有的跟我说没希望了 , 也有跟我要30万元的 , 我出不起” 。做工间隙 , 她还去过国家信访局 , 把申诉书递了上去 。 没过多久 , 有法院工作人员到她家找到郭尚仁 。“你看你现在房子也盖了 , 儿女也都长大了 。 要是当年把你枪毙了 , 这些都不会有 。 所以你就别再上访了 , 好好生活 。 ”郭尚仁记得来客如此对他说 。5大女儿上大学后 , 郭尚仁决定把自己的事情告诉她 。 他说孩子大了 , 应该了解父亲的过去 。 那时他不断看到有冤案平反的新闻 , 想让女儿帮他“在网上呼吁下” 。案发时间太久远 , 几乎历经两代人 。 如今在泥阳镇上 , 郭尚仁与人交往时 , 已经再自然不过 。 但总有一些事情提醒他 , 自己仍然是个“命案嫌疑犯” 。3个孩子第一次得知父亲的事情 , 都是在学校里——与同学拌嘴时 , 他们无一例外地都被骂“杀人犯的孩子” 。大女儿说她因此变得自卑 , 她逐渐发现 , 父亲的事情好像全班同学都知道 , 自己却像个局外人 。 她变得敏感 , “感觉我们和别人家不一样 , 总觉得比别人差 , 都不敢跟人大声说话” 。有一年邻居家失窃 , 却一直找不到小偷 。 平日关系融洽的乡亲说起风凉话 , “因为我是杀人犯 , 就怀疑是我偷的” 。郭尚仁没解释太多 , 也没跟邻居吵 。 “这点委屈算什么 , 在看守所里那么大的罪都受了 , 社会上什么事情在我心里都能过得去 。 ”只有妻子知道 , 那次被羞辱后 , 很少喝酒的丈夫喝醉了 , “关上门哭了很久” 。在漫长的乡村生活里 , 街坊邻居谁家有了红白事 , 都会请郭尚仁帮忙 。 但是谁家来了有身份的客人或者亲戚 , 需要找人陪酒 , 郭尚仁就从来没被邀请过 。就算在普通的酒席上 , 也时不时有人借着酒劲儿当场向郭尚仁发难:“既然与你无关 , 为啥还把你拉进去关10年?”大女儿说 , 她不止一次看到过这种场面 , 结果往往是一阵难堪后 , 有人打破沉默:“别讲啦别讲啦 , 吃饭吃饭 。 ”因为得到“村支书看重” , 郭尚仁曾当过两年生产小组组长 , 带人从山上拉回旧公路拆掉不要的柏油 , 把队上的“泥巴巷子”填上 。 有人写了举报信 , “说我是杀人犯 , 我就主动不当了” 。提起这些事 , 他总是摆摆手 , 说现在眼里什么事都能过得去 。“吃亏是福” 。 他说这是自己最终悟出的人生道理 。在家中 , 他的“人生道理”并不受欢迎 。有次年底 , 高知花从北京回来 , 有人到家里要账 。 欠条写着5000元 , 对方多要2000元 , 说是利息 。 她不答应 , 郭尚仁却在一旁说:“给他 , 给他 。 ”高知花只好能给了 。“我特别生气 , 说你是不知道我挣这个钱有多不容易 。 ”妻子气道 。“吃亏是福 。 ”丈夫回应 。今年夏天 , 女儿终于联系上律师 , 愿意代理他的案子 。这是郭尚仁最高兴的事 , 他一直担心等不到洗脱“犯罪嫌疑人”身份的那天 , “不能让娃儿们受影响 , 害了他们” 。 他还筹备了一个计划 , 等到事情尘埃落定 , 要去海边转转 。好消息是 , 他的那些案卷已经被重新打开了 。“上个月28号(徽)县政法委召集了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的联席会议 , 专门研究了这个案件 。 ”徽县公安局政委赵壁强告诉中青报·中青网采访人员 , “我们派了3个老干警重新阅卷 , 11本案卷 , 1000多页 , 案情确实非常复杂 。 ”关于郭尚仁在看守所里关了10年 , 赵壁强说:“我们也很奇怪 , 不合适 , 程序上也不对 。 ”他接着解释:“案子发生时我才上小学5年级 , 当时的法治环境、法治理念跟现在不一样 。 ”赵壁强否认了郭尚仁“2009年才解除取保候审”的说法:“根据刑诉法规定 , 取保候审超过12个月后 , 如果不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 , 就会自动解除 。 ”我国刑诉法还规定: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 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郭尚仁说他没收到过通知 , 自己被解除取保候审状态 , 是2009年通过公安局的信访回函得知 。“取保候审结束了 , 但他还是犯罪嫌疑人 , 我们还要继续侦查 。 ”赵壁强强调 。北大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陈永生并不认同这种说法:“案子可以继续侦查 , 但是对已经羁押的嫌疑人 , 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应当撤案 , 同时嫌疑人身份也相应解除 。 ”否则 , “嫌疑人身份会影响到当事人行使一些权利 , 比如出不了国 , 也会影响到个人名誉” 。郭尚仁的儿子今年初三毕业 , 正值青春期 , 去年因为有同学骂他是“杀人犯的儿子” , 跟人打了架 。 郭尚仁被叫去学校 , 在老师办公室 , 他问儿子为什么打人?儿子不作声 , 郭尚仁当着对方家长和同学的面 , 给儿子一记响亮的耳光 , 然后不断给对方赔礼道歉 。儿子回家后 , 跟远在北京的妈妈视频 , “哭得像个泪人” 。 他问高知花 , 爸爸是不是真的杀人犯?为什么自己维护爸爸 , 爸爸反而要打他?“别人的爸爸都保护孩子 , 我的爸爸维护别人的孩子 。 ”视频里 , 高知花看到儿子一脸不解和委屈 。她说儿子像年轻时的丈夫 , 张狂、冲动 。 这次打架后 , 男孩总是在家放出狠话:“谁要再那样说我 , 我就弄死他 。 ”“不要这样说 , 我当年就是因为说这些狂话才被抓进去的 。 ”郭尚仁教育儿子 , “吃亏是福” 。来源: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报 2020-08-19 06:40中青报·中青网采访人员 杨海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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