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虚构事实的“表演式喊冤”该整治了!专家:无视法治规则,或涉及侵权( 二 )


那是不是意味着对于生效判决 , 人们就不应该“说三道四”了?中国政法大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 , 包括自媒体在内的媒体当然可以对司法审判过程、审判结果等进行监督 , 司法审判必须经得起社会的推敲 。
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 , 可以对司法审判进行批评和质疑 , 却不能在事实上造假 , “事实是神圣的 , 评论是自由的” , 朱巍指出 , 关键要看所描述的事实是否有问题 , “如果伪造事实、误导舆论 , 在国外叫蔑视法庭罪 , 在国内最起码也要承担侵权责任 , 严重的还可能涉及虚假信息罪和寻衅滋事罪” 。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律师也指出 , 在自媒体上发布案件相关信息 , 有针对法院法官的 , 有针对对方当事人的 , “如果没有依据 , 可能导致对方社会评价降低 , 这就涉及以诽谤形式构成名誉侵权” 。 在赵占领看来 , 如果只是谈自己对判决书的理解没有问题 , 但是如果涉及虚构事实 , 那就有可能违反网络安全法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 。
倡导合法维权 寻求专业帮助
多位专家均在受访中指出 , 要鼓励和倡导通过正常的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 , 反映自己的意见 , 如对生效判决不服 , 可以申请再审、检察院抗诉 , 乃至走信访程序等正常法律途径 。
为何仍有人愿意诉诸自媒体等网络?赵占领从自己从事多年律师行业的经验出发分析 , 有几种情况造成“网上喊冤”:第一 , 可能是走完所有救济途径仍然没有解决自己认为应当解决的问题 , 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 。 或觉得判决明显不公 , 正常渠道难以纠正 , 信访没有效果 。
第二 , 当事人觉得自己有理 , 但法院判决并没有问题 , 判决结果只是和他的想法不一致 , 这种情况属于对法律本身的不了解 , 当事人未能站在公正立场看待 。 “捏造事实 , 哗众取宠 , 以此来给法院施加压力 , 非常不可取 。 ”
第三 , 对案件本身结果进行评价 , 评价不一定准确 , 但这属于言论自由 , 我们现在要求司法判决公开 , 就是要求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 “公众监督可以有不同观点 , 不同看法 , 这是正常现象 , 但是不能捏造事实 , 对法院、法官予以侮辱 , 比如毫无证据怀疑法官受贿、枉法裁判等 。 ”赵占领补充道 , 如果在网上喊冤中没有发布诽谤信息、侮辱性信息 , 只是对案件结果进行评价 , 不是违法行为 。 “我们还是要鼓励、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常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 ”
赵占领坦言 , 自己也曾遇到过当事人不理智 , “不能站在相对客观的角度看待争议 , 认为是不公的 , 去炒作舆论” 。 他建议 , 在遇到这类问题时 , 还是要咨询专业人士 , 从证据和法律适用角度作出专业判断 , 而非基于自己立场采用极端方式予以表达 。
朱巍说 , 如果法院判决确实有问题 , 应当给当事人“一个讲话的机会” , 法院要对此予以容忍 。 但如果篡改事实 , 甚至动用网络水军、网络公关等有组织地进行信息传播、购买热搜等引导舆论 , 则会涉及严重影响网络传播秩序 , 这种做法要不得 。
【自媒体虚构事实的“表演式喊冤”该整治了!专家:无视法治规则,或涉及侵权】“互联网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 , 影响力大且迅速 , 作为新时代的媒体人 , 不能仅仅关注流量、粉丝、经济利益 , 更应该关注事件发酵所造成的社会影响 , 要站在更高的层次去看问题 。 ”李有星认为要压实自媒体等互联网市场主体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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