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非住宅闲置存量房屋可改建为租赁住房

新华社合肥8月17日电(采访人员程士华)为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 合肥市近日发布新规明确 , 商业(办公)、工业(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类型的已建成闲置存量房屋 , 可以改建为租赁住房 。
采访人员从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 , 作为全国首批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之一 ,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近日会同市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出台《关于非住宅改建为租赁住房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 明确了非住宅改建对象与主体 , 细化了改建规范 , 制定了改建流程 , 落实了相关安全保障和配套政策 。 在市区范围内 , 不动产权证或其他合法权属材料用途为商业(办公)、工业(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类型 , 且2年内无征收计划的已建成闲置存量房屋 , 可以改建为租赁住房 。 《通知》自今年9月1日起实施 , 有效期2年 。
根据《通知》要求 , 申请非住宅改建为租赁住房的改建主体应具备企业法人主体资格 , 具备一定经营规模、较强管理能力和良好社会信誉 。 非住宅改建项目应具备良好的卫生、通风和采光等条件 , 其他设计、建设和管理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合肥市住房租赁管理要求 。 在改建规模方面 , 非住宅改建项目应当以整栋、整单元、整层为基本改建单位 , 并具备物业管理条件 。 改建规模原则上不少于50套(间) , 且建筑面积应在3000平方米以上 。 改建项目验收通过后 , 应统一纳入合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监管 。
【新华网|合肥:非住宅闲置存量房屋可改建为租赁住房】据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谢华友介绍 , 在公共设施配套完善的老城区 , 居住需求很大 , 非住宅闲置房屋改建租赁住房可以提供大量租赁房源 , 满足市场需求 。 另外 , 当前商业地产市场低迷 , 部分商业地产项目租金低、闲置率高 , 该举措可以有效化解部分商业地产闲置问题 , 提高资源利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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