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国家发改委: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已取得进展

【生活垃圾|国家发改委: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已取得进展】17日上午 , 国家发改委召开8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 , 发布宏观经济运行情况 , 并回答采访人员提问 。 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和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出席 。
近日 , 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 。 针对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的开展 , 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孟玮今天在会上介绍 , 2017年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 明确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等46个重点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 目前 , 这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
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 , 此外出台的方案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设施建设为着力点 , 以46个重点城市为突破口 , 要求46个重点城市到2023年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 , 推动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文明试验区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 鼓励具备条件的地级以上城市基本建成与生活垃圾清运量相匹配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 , 逐步提高建制镇生活垃圾收运能力 , 并向农村地区延伸 。
在加快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转运体系方面 , 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从“压责任、促减量、强保障”三方面抓紧抓实相关工作 。 一是进一步压实地方责任 。 指导各地在全面摸查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短板弱项的基础上 , 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的设施建设目标任务 , 逐级分解落实 , 稳步推进设施建设 。 二是进一步促进垃圾减量 。 指导各地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 , 促进生活垃圾从源头上减量 , 加大垃圾分类处理宣传力度 , 引导居民形成垃圾分类习惯 。 三是进一步强化资金保障 。 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 , 地方政府专项债、绿色债券等方式 , 对有关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 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用于项目建设 。
文/北青-北京头条采访人员 熊颖琪校对/董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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