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生母弃子,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获缓刑……检方抗诉+支持起诉!法院改判+撤销监护资格!

【 一审|生母弃子,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获缓刑……检方抗诉+支持起诉!法院改判+撤销监护资格!】本文转自【越城检察】;
2019年6月13日凌晨,在绍兴市越城区某村的公共厕所,一名男婴呱呱落地,他第一次来到这个世界,迎接他的不是家人的欣喜,不是母亲的怜爱,而是冷血母亲带来的一场灾难。
一审|生母弃子,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获缓刑……检方抗诉+支持起诉!法院改判+撤销监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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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被发现的现场
他的生母马某与一名男子发生关系并怀孕。为了不让与其同居的男友发现,她在公共厕所生产之后,即刻将孩子扔到村里的垃圾堆中。为不被人发现,她还用垃圾堆里的雨衣将孩子全身包住。当天早上5点多,过路村民听到哭声后发现了孩子,立刻报警。孩子被发现时已经四肢冰凉、生命垂危,医生先后诊断出新生儿寒冷损伤综合征、新生儿颅内出血、新生儿脑病等十余种病症,经过一个多月的奋力抢救才从死神手里把他抢了回来。
犯故意杀人罪一审缓刑
检察机关抗诉获改判
案件侦破后,公安机关以马某涉嫌遗弃罪移送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马某在凌晨将婴儿赤身丢弃在人迹罕至的露天垃圾场,不光时间和地点上不易被发现,更为甚者,马某为了防止被人发现,还用雨衣盖住婴儿全身。
归案后,马某仍拒绝抚养孩子,面对审讯,她居然说:“我真的不想要这个孩子,没有这个孩子对谁都好……”这不是简单的逃避抚养义务,这是故意杀人!绍兴市 越城区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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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被发现的垃圾堆
法院一审判决认定了故意杀人罪这一罪名,但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六个月。在整个案件中,马某手段冷漠、态度消极,到案后拒不认罪,拒绝抚养孩子,在孩子生命垂危时拒绝手术、拒绝转院、从未对孩子探望或给予关心,没有任何悔罪表现。越城区检察院认为法院适用缓刑错误,果断提出抗诉,得到绍兴市检察院的支持,最后获得了二审法院改判,对其收监执行。
检察院支持起诉
撤销监护人资格
“本庭宣布撤销马某监护人资格,指定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作为监护人……”8月13日,由绍兴市民政局起诉,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支持起诉的马某监护人资格撤销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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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
“我们认为,马某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未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暴力伤害未成年人,在构成刑事犯罪的同时,也违反民法总则、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再适合担任该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所以,我们依法建议民政局向法院申请撤销马某的监护资格。其后,在民政局向法院起诉时,我们支持起诉。最终,法院宣判撤销马某的监护人资格,让这个孩子在社会各界的帮助下能够得到更好的照顾。”越城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徐倩检察官说道。
重新把温暖
带给这个孩子
“这个孩子真的太可怜了,我们应该为孩子多做点事情……”自从第一见到这个孩子后,越城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的检察官们一直牵挂着这个孩子。
“案发后,我们第一时间提前介入,了解到孩子的情况很危急,需要得到更专业的治疗,也需要得到更好的照顾”,该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徐倩介绍道。该院对孩子进行紧急人身安置,对接民政局、儿童福利院进行临时监护,对接省儿保专家进行手术会诊,对接医院争取医药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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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到医院看望孩子
一个月后,孩子脱离生命危险,从医院来到了儿童福利院。他今后的生活怎么办?于是,该院又联合公安机关广泛对接社会资源,争取了10万余元的社会爱心资金,确保孩子临时生活保障。
“现在,越城区民政局已经成为了这个孩子新的监护人,但我们还是会继续进行救助帮扶的。我们已经在积极申请司法救助金,为帮助这个孩子尽一点绵薄之力。同时,我们也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救助帮扶,目前已经得到团委、妇联的响应。我们相信,社会是温暖的,我们要做的就是传递温暖。”该院分管副检察长王建中说道。
来源:越城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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