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安全隐患|天津汇洋石油储运公司重大安全隐患责任人被处理

中新网8月14日电据天津市纪委监委消息:近日 , 针对天津汇洋石油储运有限公司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 ,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 , 立即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核查 , 强调要严肃认真、依法依规、从严从重 , 坚持“铁面”、“铁规”、“铁腕”、“铁心” , 以零容忍的态度 , 出重拳、下狠手 , 严肃惩处 , 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 依据联合调查组核查结果及相关法律法规 , 经中共天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天津市委常委会批准 , 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及单位作出严肃处理 。
给予市交通运输委党委书记、主任王魁臣诫勉处理 。
给予市交通运输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刘道刚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
给予市交通运输委党委委员 , 市港航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立国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 降为一级主任科员 。
给予市港航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向亭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 降为四级主任科员 。
【重大安全隐患|天津汇洋石油储运公司重大安全隐患责任人被处理】给予市港航管理局南疆管理处副处长陈立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 降为二级科员 。
责成市交通运输委、市港航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滨海新区政府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 总结教训 , 深刻反省 , 并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 责令天津汇洋石油储运有限公司停产停业整顿 , 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件 , 并予以罚款;对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员依法采取行政拘留措施 。
向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发出警示函 , 由企业负责人作出承诺并备案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