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了一张图书馆借书证到处搜书、借书、还书,没有买书的习惯,这种行为是算对不起作者吗

如果这也算卑鄙,开图书馆的人不就更卑鄙了?
■网友的回复
谢邀。这个问题的答案好像题主已经知道了,只是按照某种奇怪的逻辑思考,把自己陷进去了。退一万步讲,即便你真对不起谁,比如你买了盗版书,首先你也是对不起出版商,其次才是作者。畅销书作者从来不怕图书馆收藏他写的畅销书,因为必然不够读者借的,肯定还会有人买。非畅销书作者则更加欢迎图书馆采购他的书,因为如果图书馆都不买,他的书就更卖不够了。既然你能借到这本书,说明至少在你这个社区里面还不算太火爆,你找来这书读,就算给面子了。教材教辅类图书呢?可能恨图书馆的也就是高等教育类。有的高校图书馆可能买很多复本,足够一个院系各年级的学生来回使用,还有的图书馆搞起了电子教参书,理论上复本无数,只要学生不介意电子阅读那就完全不必买了。为此,国外的教材出版商想出了很多阴招损招,迫使学生个人购买纸本教材,不细说了。国内倒还不至于,因为第一,国内的教材作者主要是靠出版教材来评职称的,而不是发财的,第二,出版社归根结底还要靠中小学(也有的搞对外汉语)教材教辅来支撑,而这些类教材教辅图书暂时还不受电子阅读的威胁(中小学大家都懂,洋人则不差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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