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壹现场丨老人150瓶保健品当水喝身亡 家属索赔76万余元


老人被劝3天内喝下150瓶保健品 , 出现呕吐、腹泻等不良反应后 , 销售人员郭某竟称是“排毒”现象 , 推荐老人坚持服用 , 致老人死亡 。 后郭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获刑2年 。 8月13日上午 , 该案民事部分在北京丰台法院开庭审理 , 老人家属索赔76万余元 。
新闻|壹现场丨老人150瓶保健品当水喝身亡 家属索赔7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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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家属罗女士称 , 其母亲曾6次患有脑梗 , 还做过心脏搭桥和胃切除手术 , 身体一直不是很好 。 2017年 , 经邻居马某介绍 , 结识了某保健品店负责人郭某 。 对方称看到老人气色不好 , 于是大力推荐服用公司产品“福龙口服液” , 称能排除体内垃圾 , 还能治疗多种疑难杂症 。
罗女士父亲也表示 , 在店内 , 郭某给包括自己和爱人在内的15位老人讲课 , 称“福龙口服液”的老板六七岁开始行医 , 还自主研发了这款口服液 , 不仅能帮助提高免疫力 , 还能延年益寿 , 使人脱胎换骨 , 排出人体垃圾 。 并称一个疗程七天 , 一天至少吃10盒 , 1小时内吃完效果最好 , 而且特别强调 , 必须吃到拉肚子、呕吐效果才好 。

不过 , 罗女士表示 , 该口服液标明的用量为每日两次 , 每次一至两支 。 但郭某、马某在其母购买了口服液之后来到家中 , 在3小时内帮助老人喝下了10盒共60支该口服液 。 很快 , 母亲出现了呕吐、口吐白沫、腹泻等反应 , 但郭某称这是属于排毒的正常现象 , 推荐老人坚持服用 。
据罗女士父亲的证言 , 老人三天内服用了150瓶“福龙口服液” , 之后腹泻、呕吐了数十次 , 于第三日突然离世 。
2018年1月 , 丰台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 , 对郭某提起公诉 。 法庭上 , 郭某称 , 在案发前罗女士曾因服用口服液问题与母亲通电话发生争吵 , 也可能引起老人情绪激动 , 导致心梗 。 且第二天老人精神状态尚好 , 还坚持服用了6盒口服液 , 故老人死亡与服用口服液并无关联 。
法院认为 , 罗女士案发前与母亲通电话的行为并非该案因果关系的介入因素 , 不能阻断过量服用口服液与老人被诱发冠心病、急性心肌梗死因果关系的成立 。
后经丰台法院审理认定郭某的行为与老人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故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 , 判处郭某有期徒刑2年 , 郭某提起上诉 。 2019年8月7日 , 二审驳回其上诉请求 , 维持原判 。

刑事案件判决后 , 老人家属将郭某及邻居马某诉至丰台法院 , 要求二人连带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76万余元 。
8月13日上午 , 该案在丰台法院花乡法庭开庭审理 。 郭某对老人家属的诉讼请求基本认可 , 但邻居马某却表示 , 老人是在了解产品后才购买的 , 没有人强迫老人购买或服用 。 虽然自己事发时和郭某一起前往老人家中 , 但只是应老人邀请去做客 , “她要喝多少自己掌握 , 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啊?”马某说 。
不过 , 罗女士代理律师向法庭强调 , 马某并非是单纯的陪同者 , 而是郭某所在公司的合伙人 , 销售产品可以获得经济利益 。 但马某辩称 , 自己成为合伙人只是为了方便购买打折产品 , 并非牟利 。
该案未当庭宣判 。
文/王浩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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