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交费不久遭遇商家“跑路”,报名这家知名早教机构的家长该咋办?!
近年来 , 从喜羊羊到小猪佩奇 , 儿童内容IP形象已经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影视、玩具、启蒙教育的市场上 , 而各家启蒙教育的企业也纷纷开始打造属于自己的IP形象 。
但近日 , 有多位家长向中国之声反映称 , 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角门东银泰百货商场内的“巧虎KIDS”早教机构日前突然宣布破产 , 相关负责人目前已经失联 , 致使400多名学生家长蒙受损失 , 总金额达到了数百万元 。 有网友戏称 , “巧虎KIDS”这是要跑路吗?这个早教中心究竟发生了什么?
北京巧虎KIDS早教中心突然宣布破产
相关负责人失联
王女士家住北京市丰台区 , 去年9月 , 她给三岁的孩子报名了家附近的银泰百货商场内的“巧虎KIDS”早教中心 。 王女士告诉采访人员 , 此前家人就会经常给孩子订购一些“巧虎”的产品 , 孩子也十分喜欢 , 出于对大品牌的信任 , 她花了21000多元一次性购买了120节课的课包 。
从去年9月开始 , 王女士或者家人每周都会带着孩子去这个早教中心上课 。 不过 ,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 , 包括早教中心在内的教育培训机构从今年年初开始暂停了线下的课程 。 王女士称 , 线下停课期间 , 在早教中心工作人员建立的微信聊天群里经常会有老师和学生家长互动 , 并没有察觉有什么异常 。 “疫情期间机构的老师也一直在班级群里跟我们有互动 , 发一些视频 , 也开直播 , 还让我们报那些线上课程 , 所以我这边一点都没有怀疑他们 , 觉得他们一直都在正常运营 。 ”
本文图片
但是在今年8月5日 , 王女士却在家长群里突然看到了早教中心发布的通告 , 通告称 , 由于公司现金流不能支撑公司运营 , 公司已经向有关部门提出破产申请 , 并且 , 公司已经于7月31日经股东会决议中止经营 , 现已组成破产清算组进行清算 。 王女士说:“工作人留了一个电话 , 我们就打这个电话 , 但也打不通 , 后来工作人员就在微信群里告诉我们说找他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 之后就联系不到了 。 ”
本文图片
采访人员也多次拨打通知上留下的联系电话 , 但是截至发稿前 , 都没有人接听 。 就此事 , 采访人员也联系了巧虎的官方客服 。
采访人员:“线下的这些巧虎KIDS中心是和您一家的吗?”
工作人员:“巧虎KIDS中心是我们公司授权 , 由上海鲱鱼宝宝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运营的 。 这个是我们公司冠名运营的 , 由对方公司运营 。 ”
对于北京丰台的这个早教中心因为资金问题申请破产 , 工作人员表示已经知晓 , 但并没有给出任何回应 。
公开资料显示 , 上海鲱鱼宝宝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创立于2006年 , 是一家针对0-6岁婴幼儿教育的早教机构 。 该公司是巧虎产品的母公司——日本倍乐生公司在中国地区的重要合作伙伴之一 , 也是“巧虎KIDS”在中国大陆地区特许经营商 。
加盟商申请破产之前变更企业法人
减少了注册资本
根据家长与早教中心此前签订的合同 , 落款方为北京启乐星银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也就是巧虎KIDS的加盟商 , 而这家公司在今年7月16日完成了变更 , 公司名称变成了北京思凯文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变成了10万元 , 法人也进行了更换 。
本文图片
律师:企业突然变更或为避免前法人承担股东责任、减少债务清偿责任
【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交费不久遭遇商家“跑路”,报名这家知名早教机构的家长该咋办?!】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认为 , 根据该行为的可能影响 , 推测其意图为避免前法人承担股东责任、减少债务清偿责任 。
根据《公司法》规定 , 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的 , 有抽逃出资、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等情况的 , 需要对涉及出资份额进行补足 。 根据《破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及相关规定之精神 , 在申请破产前及清算进行过程中 , 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减少注册资本的 , 是减少公司的可用于清偿债务的财产 , 属于对债权人利益的损害 , 该行为归于无效 。
机构跑路 , 谁来担责?
韩骁认为 , 该事件中的北京丰台巧虎KIDS是从上一级经销商处获得了授权从事该品牌的产品、服务经营 。 一方面 , 作为《公司法》规定的独立承担责任的法人主体 , 维权人可以直接以其为追诉主体;另一方面 , 作为二级经销商的北京巧虎 , 在与中国经销商之间签订的授权合同中 , 如有对于相关纠纷责任承担方式的约定 , 符合双方约定的 , 北京巧虎可以选择在被追究责任之后 , 要求上级经销商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比例 。
本文图片
消费者如何维权?
韩骁指出 , 校外报班预付款额度高 , 培训机构收款后跑路 , 这样的新闻近几年并不少见 。 在此 , 首先要提示消费者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擦亮眼睛 , 选择有资质、有信誉的培训机构 , 付款后及时索要发票 。
同时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8月印发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 , “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 , 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 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 , 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 , 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 , 家长在给孩子报名校外培训课的时候 , 要尽量避免跨年度预交费 。 如果培训机构强制预交跨年度学费 , 家长可以向教育部门举报其违规行为 。
一、在法院和清算组依法对培训机构的负债进行受理申报和清算核实期间 , 及时进行债权申报 , 登记债权;
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请求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介入 , 帮助进行解除合同、收回退款等;
三、在未进入破产清算阶段之前 , 根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 , 根据对方预期不能履行的情况提起合同纠纷诉讼 , 要求解除合同收回款项 。
监制/徐冰 主编/孙雪
总台央广采访人员/钱成
推荐阅读
- 暴雨|中央气象台继续发布暴雨黄色预警!北京这些地区需注意
- 天气|暴雨黄警!中央气象台:预计北京这些地方有大到暴雨
- 中国新闻网|中央气象台发暴雨黄色预警 北京辽宁等地有大到暴雨
- 肺炎|印度特里凡得琅中央监狱350余名囚犯感染新冠肺炎
- 中国广电|全球唯一黄金频段!中国广电、高通打通首次700MHz频段5G数据呼叫
- 高通|全球唯一黄金频段!中国广电、高通打通首次700MHz频段5G数据呼叫
- 局地|
- 蔡霞|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退休教师蔡霞严重违纪被处理
- 环比|国家发改委:7月合计投放4.8万吨中央冻猪肉储备
- 习近平|书写无愧于时代的青春华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心青年工作纪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