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男子购买制毒原料 研发网红饮料“咔哇氿”新型毒品

封面新闻 采访人员 田之路
近日 , 封面新闻采访人员获悉 , 由四川检察机关对侦查取证活动进行全程引导和监督 , 持续跟踪近3年之久的四川首例“咔哇氿”新型毒品案一审获有罪判决 。 被告人王某因犯贩卖、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 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27万元 , 对违法所得及孳息643万余元和房屋等予以没收 。 检察机关指控事实及罪名均得到法院支持 。
2017年8月 , 成都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从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处获悉线索 , 佛山部分娱乐场所流行一种由成都市某公司研发的网红饮料——“咔哇潮饮” 。
经初步鉴定 , 该饮料中含有国家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γ-羟丁酸 , 滥用该药物会造成暂时性记忆丧失、恶心、呕吐、头痛、反射作用丧失 , 严重时将导致人失去意识、昏迷甚至死亡 。
在进一步侦查过程中 , 成都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发现市面上还有一种名为“咔哇氿”的饮料在售 , 其成分与“咔哇潮饮”高度相似 , 亦含有γ-羟丁酸 。 成都市公安局遂将委托生产该饮料的成都“陆柒捌”公司负责人王某抓获归案 , 并查获了“咔哇氿”饮料及烧杯、试管等工具 。
因本案涉及新型合成毒品 , 犯罪模式新颖 , 作案手段隐蔽 , 专业性强 , 争议较大 , 又系跨省犯罪 , 受到中央政法委、国家禁毒委和高检院高度关注 。
【封面新闻|男子购买制毒原料 研发网红饮料“咔哇氿”新型毒品】2016年以来 , 王某多次购买易制毒原料γ-丁内酯与香精按比例混合 , 命名混合物为香精CD123 , 后委托其他公司进行贴牌 , 并要求其他公司按照自己提供的工艺流程和原料配剂生产“咔哇氿”瓶装饮料 。 2017年2月至案发前 , 王某累计购买γ-丁内酯3575公斤 , 制造、销售“咔哇氿”饮料52355件(24瓶/件 , 275ml/瓶 , 下同) , 销售金额达1158万元 。 从王某家中及其租用的仓库现场查获“咔哇氿”饮料723件零25瓶 , 召回18505件 。 在检察机关介入引导下 , 侦查机关对王某名下银行存款894万余元及住房、车位等资产均及时予以查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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