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威迈斯的避税方式,业绩依赖于单一大客户( 二 )


“经典”的避税操作
招股书数据披露 , 2019年前三季度威迈斯合并口径下的营业收入为5.7亿元 , 同期威迈斯母公司营业收入为5.67亿元 , 也即威迈斯母子公司整体的对外销售几乎全部由母公司来完成 。 但与此同时 , 剔除投资收益后 , 威迈斯合并口径下营业利润为6396.02万元 , 而母公司则为-181.63万元;也即实现了5.67亿元大额收入的威迈斯母公司 , 若不是来自于子公司的分红投资收益 , 竟然还是亏损的 。
不仅如此 , 威迈斯合并口径下2019年前三季度结转主营业务成本为4.08亿元 , 而同期母公司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则高达4.87亿元 , 也即威迈斯母公司向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了将近8千万元的毛利润 。
更细节数据指向威迈斯的核心子公司威迈斯软件 , 这家公司注册成立于2013年 , 注册资本仅为100万元 , 但是这家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实在不一般 , 2019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就高达6104.96万元 。 综合上述信息 , 指向威迈斯母公司通过集团内部交易 , 由威迈斯母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威迈斯软件进行大额采购 , 并在这一过程中实现母公司的真实利润向子公司转移 。
解读威迈斯的避税方式,业绩依赖于单一大客户
文章图片

威迈斯此举的原因是什么呢?就潜藏在税收政策方面 。 招股书披露 , 威迈斯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威迈斯软件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 报告期适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同时 , 威迈斯软件对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 , 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 , 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
也即 , 威迈斯母公司通过内部采购将毛利润转嫁到子公司威迈斯软件身上 , 能够最大程度享受到软件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但在这一过程中 , 内部交易的价格是否公允 , 就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 事实上 , 从2017年以来的财务数据来看 , 威迈斯母公司的营业利润 , 在扣除投资收益之后 , 基本没有累计盈利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