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惩戒权界限不明,教师手握戒尺哪敢用( 二 )


陈先哲建议 , 每个学校应该在教育部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校规 。 学校制定校规校纪 , 需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和家长的意见 。 “校规应根据学校情况和要求尽可能详细并采取多种途径让学生和家长知晓 。 这样既能在更大范围内达成共识 , 也能在因教育惩戒遭遇教育纠纷时更好做到有法可依 。 ”
教育|惩戒权界限不明,教师手握戒尺哪敢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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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教育惩戒权的法律边界 , 防止滥用 。
陈曦说 , 确立教育惩戒权的前提 , 是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 除了不能体罚之外 , 也不得对学生有侮辱、威胁、歧视、辱骂等精神上的虐待行为 。
谈子敏认为 , 应建立教育惩戒权的监督、救济机制 , 以应对教育惩戒权“越界” 。 监督包括学生、家长、老师、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社会、司法部门等校内外监督 , 而救济机制是对学生权利的保障 , 如在学校中建立方便、简易的学生投诉通道 , 利于学生维权;明确不当行使惩戒权给学生造成侵害时的法律救济途径;教师依法行使惩戒权而遭受处罚 , 也应专门建立相应的权利救济机制 。
——提高教师专业素质 , 加强家校沟通 。
专家表示 , 加强家校沟通 , 才能让老师顺利从家长手中接过“戒尺” 。 “家校互动很重要 , 老师跟家长事前沟通 , 让家长知道惩戒的出发点 , 事后沟通以跟进学生的受教育情况 。 ”黄宏杰建议 , 做好事前惩戒的备案以及事后的跟踪记录 , 能让家长了解到事件全貌 , 也能让教师通过记录更好地了解学生成长历程 , 以便调整教育手段 。
来源:《半月谈》2020年第15期 _原题为 《惩戒权界限不明 , 手握戒尺哪敢用》
半月谈采访人员:郑天虹 杨淑馨| 编辑:李力
责编:秦黛新
校对:尤立(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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