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亡|男子饮酒后跳入长江溺亡,家属要求同桌者赔偿66万,判决出来了!
要知道长江是全亚洲第一长的河流 , 许多游泳爱好者都喜欢一跃而下 , 亲自领略它的魅力 , 去征服这条河流 。 但是有一名男子在跟同伴饮酒之后 , 也脱去上衣 , 跃入江中游泳 , 最终在水里溺亡 , 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 这名男子的家属得知之后 , 就把同他一起饮酒的众人 , 告上了法庭 , 要求他们赔偿66万元 。
【溺亡|男子饮酒后跳入长江溺亡,家属要求同桌者赔偿66万,判决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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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饮酒后溺亡的来龙去脉(以下人物均为化名)
时间回溯到2017年 , 地点是重庆巴南 , 吴大强为了招待从广州来旅游考察的萧玉森等人 , 就邀请他们去长江岸边的餐馆吃饭 , 吴某顺便还叫来了自己的好朋友郑慧、方明静等人陪客 。 席间 , 他们一行人大概喝掉了3斤白酒、53瓶啤酒 。
饭吃到一半 , 自愿选择喝白酒的萧玉森准备脱去上衣 , 然后要去长江里游泳 。 同桌的其余众人立马劝阻 , 告诉他江里不能游戏 , 让他穿上衣服 。 萧玉森当时穿上了衣服 , 但是过了一会儿 , 他去饭店包间外面的阳台上方便 , 就直接脱掉了自己的上衣 , 然后翻越阳台的栏杆 , 跳入了江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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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萧玉森同桌吃饭的郑慧也在阳台上厕所 , 郑慧看到在江中游动的萧玉森 , 立马大声呼喊:“萧玉森跳江了!”围观者也大声对着萧玉森呼喊 , 示意让他往岸边游 。 闻讯赶来的饭店员工和方明静 , 也火速下水营救 。 同时 , 他们又报案 , 让专业人员来进行搜救 。
然而 , 萧玉森并没有被成功营救回来 , 5天之后 , 他的尸体才被发现 。 萧玉森的父母就把当晚一起同桌吃饭的人 , 告上了法庭 , 要求他们赔偿6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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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院判定同桌者无罪 , 不支持萧玉森父母的索赔
经过详细的调查和取证 , 法院是这样判定的:
01、吴大强邀请众人吃饭 , 只是正常的沟通感情 , 并没有什么不当;
02、吃饭时 , 萧玉森是自行选择的喝白酒 , 同桌吃饭者并没有故意劝酒的行为;
03、萧玉森跳入江中之前 , 他跨越的护栏有1.16米 , 基本不存在意外落水的可能;
04、萧玉森喝酒前 , 并没有提前表明他要下水游泳 , 他的喝酒和游泳并没有必然联系;
05、萧玉森喝酒时 , 同桌吃饭者已经劝导过他不能在江中游泳 , 并且萧玉森当时并没有失控的表现 , 不能苛求他人全程陪伴守护萧玉森;
06、萧玉森跳入江中之后 , 同行之人第一时间进行了呼救 , 还有下水救援 , 已经处理的相当合理 , 并无过错 。
07、萧玉森父母所要求的赔偿 , 并没有明确的证据 , 也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 所以并不支持这种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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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年人该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 饮酒也请适量
要知道萧某早已经是个成年人了 , 他对这个世界和身边的危险拥有健全的认识 。 但是 , 他过度自信 , 不听同行人员的劝告 , 不顾江河之水的危险 , 不管自身的安危 , 在酒后贸然跳入水中游泳 , 才导致了溺亡 。
从法律角度来讲 , 这属于成年人的自甘风险 , 当出现问题之后 , 他需要自行承担责任和后果 , 怨不得他人 。
从社会文化角度来讲 , 这叫做“好良言难劝该死鬼” , 同桌饮酒的人 , 早已经对他进行过劝阻 , 他仍然执意下水游泳 , 别人也不可能把他绑起来紧紧看住 。 再有 , 出事之后 , 本着人道主义精神 , 同桌饮酒者可能会对他的家人进行一定的照顾和补偿 , 但是他家人主动要求66万元的赔偿 , 那么很可能就会导致一分钱都拿不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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