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商家信用评价规范》国标发布 2021年2月实施
7月21日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了《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商家信用评价规范》国家标准 , 标准编号为GB/T 39053-2020 。标准主要规定了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信用评价要素和指标、评价流程和信用档案管理 , 适用于跨境电子商务商家的信用评价 。实施日期为2021年2月1日 。
据网经社(100EC.CN)获悉 , 该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包括: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 、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管理服务中心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国家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测处置中心 、杭州市标准化研究院 、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 、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 、中国计量大学 、河南征信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河北标准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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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起草人:朱红儒 、陈丽平 、廖炜 、李剑 、韩伟 、蒋宏 、许燕君 、徐夏欣 、李多全 、童洪文 、丁玲玲 、霍寿鹏 、姚歆 、赵霁飞 、茅海军 、龚月芳 、赵敏 、吴羽杰 、米德中 、安丽娜。
该标准中 , 信用评价指对信用主体在某一时期的信用状况进行记录、分析和评价 , 并用特定符合标明其信用状况的活动 。信用评价服务提供者指为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商家提供信用评价服务的机构或组织 。
评价要素和指标类型方面 , 信用评价要素应包括基础资质、经营行为、信用记录、履约能力、关联关系等 。信用评价指标的类型包括:必备.表示该指标是必选的;条件必选.表示该指标在一定条件下必选 , 当满足约束条件中所定义的条件时必须选择 , 具体条件在备注中说明;可选.表示该指标根据实际应用是可选的 。
方案确定上 , 信用评价服务提供者应明确信用评价的目标 , 依据回避利益冲突的原则 , 制定信用评价实施方案 , 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信用评价服务提供者和被评价对象提出明确要求;依据附录中的要素和指标.细化指标的分值;设定信用评价模型建立方案;设定评价周期和评价结果有效期 , 有效期宜不超过3个月 。
【Array|《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商家信用评价规范》国标发布 2021年2月实施】据了解 , 该标准由阿里巴巴牵头在2017年正式立项 , 联合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多家研究机构、行业组织、院校和企业共同研制 , 历经3年时间完成标准的编制发布 。目前标准中提供的商家信用企业评价体系已经在阿里巴巴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覆盖国际站Alibaba.com、速卖通AliExpress.com等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客户)以及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中应用 , 覆盖数十万跨境电商企业 。(文/勇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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