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拒绝以爱为名的犯罪!“爬虫爱好者”私自饲养、配种濒危野生动物,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拒绝以爱为名的犯罪!“爬虫爱好者”私自饲养、配种濒危野生动物 , 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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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陈某爱好饲养小动物 。 一次偶然的机会 , 他接触到了一条属于濒危野生动物的高冠变色龙 , 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 在明知已触犯法律后 , 他仍抱以侥幸心理收购、饲养各类濒危野生动物 , 还在自家配起了种 , 之后还通过网络进行交易……近日 , 普陀警方经过缜密侦查 , 成功侦破该起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案件 , 相关涉案人员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2020年8月初 , 普陀公安分局东新路派出所接到江苏扬州警方移交线索:扬州警方在查处一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中发现居住在本市的一李姓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 获此线索后 , 普陀警方立即开展调查 。 民警经过实地走访 , 很快锁定了这名李姓男子 。 8月4日上午10时许 , 民警在宝山区顾荻路某小区内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 。 根据李某交代 , 当晚9时 , 民警又在闵行区浦瑞南路某小区内将向其提供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 , 并当场查获属于濒危野生动物的球蟒16条、红尾蚺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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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案后 , 犯罪嫌疑人李某、陈某如实供述了各自的犯罪事实 。 原来 , 2017年 , 陈某通过网络第一次购买了一条属于濒危野生动物的高冠变色龙 , 从此成为一名“爬虫爱好者” 。 觉得饲养一条变色龙不过瘾 , 2018年10月 , 陈某在网上与卖家事先联系好之后 , 专程开车远赴河南购买了10条同样属于濒危野生动物的球莽 , 带回家中饲养、配种 , 并将培养出的小球莽通过网络与他人交易 。 2019年9月 , 应经营爬虫店的朋友李某之托 , 陈某再次通过网络购买了一条高冠变色龙之后加价200元卖给了对方 。 而李某 , 又在此基础上加价600元卖给其他买家牟利 。
经调查 , 犯罪嫌疑人李某、陈某均在明知所收购的野生动物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情况下 , 仍然进行收购、饲养 , 其行为均已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
目前 , 犯罪嫌疑人李某、陈某因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 被普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作者:何易 周辰
图源:上海警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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