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黑|一桩无头命案:表面看是无耻奸情,实际上是暗黑人性( 二 )

 暗黑|一桩无头命案:表面看是无耻奸情,实际上是暗黑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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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10日不到,少妇便再次出现在费知县面前,说有人愿娶自己,此人乃是王五。费知县听罢,心里一切疑惑已经豁然,但他依然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当即升堂,传王五。少妇和王五满心欢喜,以为要在县太爷的证婚下完婚,这可是一件张脸面的事。可是等来的却是费知县的勃然大怒:“大胆刁民,你二人便是杀人凶手,尔等可知罪?”二人大惊失色,忙跪下喊冤。费知县道:“哼,大胆凶手,还敢喊冤?从你第一次去认尸体,本官就怀疑你有问题,开棺验尸时,你不走近看,就知道那是你丈夫,且哭得干巴巴的,分明是心中有鬼。此后本官承诺找到人头便允许你再嫁,附近数百村民都找不到的人头,王五轻易便找到。本官为了稳住你们,故意按照之前的规定赏银于王五,以便为结婚之资。只是没想到,你们也太心急了,10日不到,便来领死。哼,快从速把尔等谋害何强之事从实招来,不然大刑侍候。”二人听罢费知县之言,见费知县已知内幕,又恐大刑之苦,只得从实招来,把事情的原委说了出来。案情真相——一桩无头命案:表面看是无耻奸情,实际上是暗黑人性。此少妇乃水性杨花之辈,与王五行苟且之事,时日已久。少妇丈夫何强发现老婆与人通奸后,不能容忍,乃对老婆加强看管,使得少妇与王五没有机会偷情。王五从少妇处得知,何强这人比较谈钱,于是就带了酒来找何强边喝边谈。王五的目的很简单,想支付何强一笔钱,把他老婆买走。结果何强竟然也答应把老婆卖给王五,可是何强出价很高,王五承担不起,就杀价,何强则一口咬死,分文不让。两人砍价砍出火苗,吵了起来。王五认为何强就是借机讹诈人,心里不爽,加上酒劲儿,两人就大打出手。王五身子强壮一些,把何强摁倒在地。何强拼命挣扎,王五就喊少妇来搭把手,少妇拿来绳子,在王五的帮助下和何强的挣扎下,胡乱捆绑了起来。虽然捆绑得很乱,但也让何强不能动弹。这样,王五就有机会,再把何强捆绑结实。何强大喊,王五就用破布把他的嘴堵上。王五的进一步目的也很简单,就是希望借机逼迫何强答应把少妇低价转给自己。岂知少妇竟来了一句:“若他今日答应,明日反悔,又当如何?既然已经绑住,还留其何用?”真是最毒妇人心,王五见少妇和自己一心,也就索性用绳子把何强给勒死落个干净。之后,又用少妇家的菜刀,砍掉何强的头颅。等深夜,人们都沉睡的时候,王五和少妇把何强的尸体运到南山枯井,王五再回去把何强的头颅拿到外面偷偷掩埋。至此,王五和少妇的奸情并未被人发现。但怎奈人心不足蛇吞象,已经满足了奸情,却还贪恋钱财。后听闻枯井尸体被捞出,凶手是胡成,且有赏银,还有胡成身上的元宝,少妇贪慕其财,乃去领尸,结果却进了费知县的圈套,一步步露出马脚。此案的戏剧之处就在于,胡成吹牛只为虚荣,却引出一桩无头命案,只是这无头案背后的奸情更是让人后背发冷——通奸乎!贪财乎!丧命乎! 暗黑|一桩无头命案:表面看是无耻奸情,实际上是暗黑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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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清律例·刑律·人命·杀死奸夫》之规定:“其妻妾因奸同谋杀死亲夫者,凌迟处死,奸夫处斩。若奸夫自杀其夫者,奸妇虽不知情,绞。”此案中,少妇不但是同案犯,而且是主犯,依律被凌迟处死,奸夫王五被斩首。胡成、冯安无罪释放。不过想必胡成日后大约不敢再为了虚荣胡乱吹牛了,而冯安也不敢再为了一点赏银而盲目控告别人了。此案,在每个人的身上,都折射出了不同的人性色彩!人性之暗黑,真是令人难以捉摸。此案被徐珂写进《清稗类抄·狱讼类》,也被蒲松龄在真实案件的基础上加以文学之法写进了《聊斋志异·折狱》。(文/人间奇案·案先生)参考资料:《大清律例》。喜欢的小朋友一定要多多说说自己的意见,我们一起来讨论,分享自己的观点,说的不对的也要指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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