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里骂人还晒照片,被判在圈内公开道歉并至少保留十天

在有700名好友的微信朋友圈里辱骂他人 , 还晒出对方照片……温州市瓯海区法院日前宣判一起侵害名誉权纠纷 , 涉事的李某因侵害他人名誉权 , 被判在自己的朋友圈公开道歉 , 道歉内容至少保留10天 。
【朋友圈里骂人还晒照片,被判在圈内公开道歉并至少保留十天】2019年3月 , 经营车行生意的张某将公司的洗车精洗美容业务承包给李某 , 后两人出现矛盾 。 当年6月16日、17日 , 李某为泄愤 , 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发布对张某涉及侮辱性、诽谤性的语言 , 其中一条还贴出张某的照片 。 据介绍 , 李某发的朋友圈对微信号内所有好友公开 , 发布时好友约有700人 。
今年1月 , 张某诉至法院 , 要求李某删除发布的侵犯名誉信息 , 并在朋友圈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
法院认为 , 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辱骂或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 , 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 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 , 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 , 按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 判令李某以不屏蔽任何人的方式 , 在其朋友圈向张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 发布的道歉内容至少保留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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