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我没喝!”漯河一司机酒驾被查嘴还“硬”,记12分罚款1500元!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刘广超 通讯员 杨勇
酒驾被查 , 司机却振振有词 , 坚称自己未喝酒 。 8月7日 , 记者从临颍县交警大队了解到 , 面对确凿的证据 , 驾驶员刘某某最终承认了自己的酒驾行为 , 受到了驾驶证记12分 , 暂扣驾驶证6个月 , 罚款1500元的处罚 。
8月6日晚9时许 , 刘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L2K***的白色小型普通客车 , 行驶至临颍县新城路与颍松路交叉口北100米处时 , 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 被临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缉 ,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 , 测试结果为:63mg/100ml ,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
【漯河|“我没喝!”漯河一司机酒驾被查嘴还“硬” , 记12分罚款1500元!】漯河|“我没喝!”漯河一司机酒驾被查嘴还“硬”,记12分罚款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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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面对民警的询问 , 刘某某拒不承认自己的酒驾行为 , 经过执勤民警一番讲法律摆事实 , 刘某某最终承认自己当晚喝了两三瓶啤酒 。 临颍县交警大队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决定对其作出驾驶证记12分 , 暂扣驾驶证6个月 , 罚款1500元的处罚 。
漯河|“我没喝!”漯河一司机酒驾被查嘴还“硬”,记12分罚款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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