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全国人大常委会将首次审议国旗法、国徽法修正草案

人民网北京8月7日电 (梁秋坪)今日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北京举行发言人记者会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在记者会上通报了即将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拟审议法律草案的主要情况 。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将于8月8日至11日举行 , 拟首次审议国旗法修正草案、国徽法修正草案及审议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等多部法律草案 。
臧铁伟介绍 , 本次将对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 。 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一审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以来 , 共收到7253位公众提出的28523条意见 , 主要集中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的检疫、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宠物和流浪动物管理、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与保障措施等方面 。 此次二审稿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集贸市场和畜禽活体交易的管理 。 为减少疫病传播风险 , 拟增加关于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具备动物防疫条件的规定 , 并明确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根据本地情况可以决定在城市特定区域禁止家禽家畜活体交易 。
二是进一步完善对饲养犬、猫的管理 。 考虑到犬、猫等宠物的管理涉及环节多 , 这个问题主要是地方事权 , 很多地方已经制定了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 , 拟重点从动物防疫方面对修订草案的有关规定作出调整 。
【国旗|全国人大常委会将首次审议国旗法、国徽法修正草案】三是明确建立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合作机制 , 以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风险防控 ,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
此外 , 还对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的检疫、实验动物的防疫、以及有关扶持政策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
首次提请审议的国旗法修正草案、国徽法修正草案也是媒体关注的热点 。 臧铁伟表示 , 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 国旗、国徽的使用越来越广泛 , 国旗法、国徽法实施中遇到一些不适应的问题 , 需要与时俱进 , 进行修改完善 。
国旗法修正草案、国徽法修正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完善国旗、国徽尺度 。 国旗法修正草案增加规定 , 特殊情况使用其他尺度的国旗 , 应当按照通用尺度成比例适当放大或者缩小 。 国旗、旗杆的尺度比例应当适当 , 并与使用目的、周围建筑、周边环境相适应 。 国徽法修正草案明确 , 悬挂非通用尺度国徽的 , 应当与使用目的、所在建筑物、周边环境相适应 。
二是增加升挂国旗和悬挂国徽的场合 。 国旗法修正草案增加规定“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 国家监察委员会”每日升挂国旗 , “中国共产党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 ,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在工作日升挂国旗 。 根据实践发展 , 增加规定宪法宣誓场所悬挂国旗 , 增加国家宪法日、烈士纪念日升挂国旗的要求 , 并对居民小区在重要节日、纪念日升挂国旗作出规定等 。
根据实践发展的需要 , 国徽法修正草案明确各级监察委员会 ,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会场 , 乡镇人民政府悬挂国徽 , 以及宪法宣誓场所 , 应当悬挂国徽 。
三是明确国旗、国徽的监管部门 。 增加规定由国务院确定的部门统筹协调全国范围内国旗、国徽管理有关工作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国旗、国徽管理有关工作 。 同时 , 草案增加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旗、国徽的制作和销售 , 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旗、国徽的升挂(悬挂)、使用和回收 , 实施监督管理 。
此外 , 国旗法修正草案完善使用国旗志哀相关制度 , 修改完善下半旗的程序规定 。 根据实践发展的需要 , 国徽法修正草案补充完善国徽使用的情形 , 进一步限定国徽和国徽图案的使用范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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