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雅琦|27名台胞任大陆社区主任助理每人挨罚10万新台币,台法院认定侵权撤罚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27名台胞任大陆社区主任助理每人挨罚10万新台币 , 台法院认定侵权撤罚
2019年 , 台湾内政部门认定27名担任中国大陆社区主任助理的台湾人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 , 并开罚每人新台币10万元 , 这些助理不服裁罚提起行政诉讼 ,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于当地时间8月6日表示 , 全面禁止台湾人民从事该职务 , 不符比例原则 , 且侵害“宪法”保障人民的思想自由 , 故判决撤罚 , 全案仍可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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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缘于曾雅琦等27人于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间 , 分别与“厦门海旅海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 约定曾雅琦等人专职参与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社区治理工作 , 工作期间须全职驻点于海沧区社区 , 报酬为人民币1万元至2万3000余元不等 。
台湾内政部门负责人以依陆委会认定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大陆地区各级人民政府所属基层组织 , 属于陆委会2004年3月1日公告 , 禁止台湾地区人民担任职务的党政军机关(构) , 曾雅琦等27人担任大陆地区社区主任助理 , 属于禁止担任的职务 , 违反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规定 , 对曾雅琦等人各处罚锾新台币10万元 。 曾雅琦等人不服 , 循序提起行政诉讼 。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调查认定 , 依劳动合同中所载职务内容观查 , 没有看到政治性任务或涉及公权力行使的职务 , 且曾雅琦等人所提成果报告 , 也都与合约所载工作项目相符 。
法院指出 , 台湾内政部门辩称陆方招聘条件已明示需认同“九二共识” , 不过法院调查 , 目前陆方处理涉台事务的前提就是要求台湾接受“九二共识” , 因此招聘条件 , 只是沿用的一贯手法 , 劳动合同并无将此列为签约的前提或契约义务 。
法院强调 , 台湾内政部门裁罚曾雅琦等人 , 难谓有理由 , 判原处分撤销 , 内政部门败诉 , 还可上诉 。
【曾雅琦|27名台胞任大陆社区主任助理每人挨罚10万新台币,台法院认定侵权撤罚】综合台媒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