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晚新视觉网|希望申请国家赔偿弥补遗憾,张玉环:26年不是一句道歉能解决( 三 )


宣判后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代表该院向张玉环赔礼道歉 , 并告知其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
案件回放
张玉环 ,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宫圳村委会镇头岭张家村村民 , 今年53岁 。 1993年12月 , 时年26岁的张玉环被指控杀害同村两名男童 。 1995年1月 , 张玉环因故意杀人罪 , 被南昌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 , 缓期两年执行 。 同年3月 , 江西省高院以“事实不清 , 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一审判决 , 裁定南昌中院重审此案 。
2001年 , 南昌市中院对张玉环案作出终审判决 , 维持了“判处死刑 , 缓期两年执行”的判决 。
多年来 , 张玉环及其家人、代理人持续申诉 , 请求法院依法判处其无罪 。 2019年3月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该案 , 并于今年7月9日上午9点公开开庭审理 。
审判长答采访人员问
张玉环故意杀人案再审宣判后 , 审判长田甘霖接受了采访人员采访 , 就相关问题回答了采访人员的提问 。
依法再审改判张玉环案有何重要意义?
审判长田甘霖:本案不属于“真凶出现”“亡者归来”的情形 , 而是按照疑罪从无原则进行的改判 。 党的十八大以来 , 江西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最高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 坚决纠正冤错案件的决策部署 , 严格贯彻落实疑罪从无原则 , 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 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 , 对冤错案件发现一起、纠正一起 。 从“疑罪从有”到“疑罪从无” , 是保障人权的必然选择 , 是司法的进步 。 再审改判张玉环无罪 , 充分体现了疑罪从无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贯彻落实 。
本案再审宣判张玉环无罪后 , 将如何处理国家赔偿等问题?
审判长田甘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 ,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 , 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 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 本院宣告张玉环无罪后 , 已告知其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 如张玉环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 本院将依法审理并尽快作出决定 。
本次庭审中有没有启动“排非”程序?为什么?
审判长田甘霖:再审审理中 , 张玉环及其辩护律师以张玉环遭受公安机关刑讯逼供为由 , 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 。 庭前会议中 , 就是否启动排非程序 , 张玉环及其辩护律师均表示服从合议庭的决定 。 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 依法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材料 。 合议庭经评议认为 , 张玉环及其辩护律师提供的线索和材料不充分 , 决定不启动排非程序 , 并形成庭前会议报告 。 再审开庭时 , 合议庭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 , 告知了不启动排非程序决定及理由 。 但就张玉环有罪供述的合法性问题 , 合议庭多次充分听取了张玉环及其辩护律师的意见 。
_本文原题为:无罪归来!张玉环接受《相对论》专访:26年不是一句道歉就能解决的)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