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逃期间再犯命案 罪犯刘学锋今被执行死刑

34岁的陕西无业男子刘学锋 , 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潜逃期间 , 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 致二人死亡 。 今天(2020年8月6日) , 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 , 北京二中院将罪犯刘学锋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

潜逃期间再犯命案 罪犯刘学锋今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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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学锋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10年3月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 , 潜逃至京期间与被害人植某结识并同居 , 后植某提出分手 。 2017年9月29日晚 , 刘学锋因情感问题与被害人植某及其丈夫马某产生纠纷 , 马某报警后解决 。 次日凌晨 , 刘学锋携带尖刀到本市大兴区马某的租住处 , 用事先购买的3把挂锁将马某邻居家的房门均锁住 , 后进入马某房间 , 持刀刺击马某、植某胸等部位 , 造成二人死亡 。
2010年2月12日14时许 , 刘学锋在陕西省华阴市家中 , 因家庭矛盾持刀刺扎妻子刘某及刘某的父母 , 至一人重伤二人轻伤 。 作案后潜逃至京 。

潜逃期间再犯命案 罪犯刘学锋今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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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院经审理认为 , 刘学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 致二人死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 致一人重伤、二人轻伤 , 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 , 依法均应予惩处并数罪并罚 。 据此 , 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 , 判处罪犯刘学锋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潜逃期间再犯命案 罪犯刘学锋今被执行死刑】今天同时被执行死刑的还有杀人、抢劫犯孙庆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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