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企业可申请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补助

南明区企业可申请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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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 , 采访人员获悉 , 为切实帮扶指导企业 , 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 切实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 南明区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市、区相关要求 , 开展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补助市场主体行动 , 具体内容如下:
补助对象:
受疫情冲击较大较严重、存在实际困难的南明区食品(餐饮)生产经营企业 , 包括: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小作坊、餐饮企业、集体配餐单位以及相应行业个体工商户等 。
申请要求:
南明区内注册成立企业(市场主体) , 注册成立日期2020年1月1日前;南明区纳税企业(个体工商户);带动就业人数个体工商户不少于5人(需缴纳社保) , 企业不少于10人(需缴纳社保) 。 或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个体工商户纳税总额10万以上 , 企业纳税总额20万以上 , 同等条件下就业人数多的优先 。
申请资料:
市场主体向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材料 , 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申请材料包括:
南明区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补助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市场主体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登记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职工劳动合同复印件 , 2020年2月-6月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和工资流水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纳税凭证;疫情期间未受到行政处罚承诺书;附件《申请表》《承诺书》自行下载打印 ,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个体)公章 。
申请受理时限:
受理自通知发布之日起 , 截止至2020年8月8日17:00 。
特别说明: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主体,不享受本次补助政策:疫情防控期间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投资人或经营者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已经办理注销登记的;被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南明区人民政府认为不能享受补助的其他情形 。
相关申报资料可登陆https://mp.weixin.qq.com/s/ZVverM2lTJi1oUeKS57YIg下载填写后 , 交至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18办公室(南明区兴隆北巷4号) , 联系电话:0851-85848634 。
【南明区企业可申请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补助】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采访人员陈龙
编辑陈茜茜
审校廖波
签发李中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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