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修改新能源车企准入规定

7月30日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正式发布 , 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 , 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 , 激发市场活力 。 《决定》将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
具体来看 , 《决定》对《准入规定》主要做了三方面的修改:首先 , 删除了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 , 包括第五条以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等附件中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相关内容 。
其次 , 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 。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0号)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生产企业连续两年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 , 需要特别公示 。 《准入规定》关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特别公示的要求应与其保持一致 。
第三 , 删除了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过渡期临时条款 。 过渡期临时条款主要适用于《准入规定》实施前已获得准入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 , 要求其在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遵守有关过渡性规定 , 目前过渡期已经结束 。
同时 , 根据上述条款的修改 , 《决定》对《准入规定》的部分附件作出相应修改 。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负责人表示 , 《准入规定》自2017年发布实施以来 ,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能力不断提高 , 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效提升 ,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积极进展 。 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 , 为更好适应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需要 , 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 , 激发市场活力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 需要对《准入规定》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
对此 ,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 , 删除“设计开发能力” , 将使“造车新势力”的准入门槛大幅降低 , 是体现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发展环境 , 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 。 而延长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 , 则有利于传统车企的转型发展 , 实现其产能的合理利用 。
同时 , 崔东树认为 , 降低准入门槛 , 减少对新进入企业的束缚 , 并不意味着汽车行业技术门槛的降低 , 而是表明企业准入审查的重点监管方向由研发能力转向了生产能力、质量及一致性控制能力、售后及安全保障能力 。
过去一年 , 受补贴退坡等因素影响 , 我国新能源车产销量分别为124.2万辆和120.6万辆 , 同比分别下降2.3%和4.0% 。 今年受疫情影响 , 1至6月 ,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36.5%和37.4% 。
【|工信部修改新能源车企准入规定】“新政策有助于新能源车市场规范和释放新活力 , 推动新能源车销量进入高增长新阶段 。 ”崔东树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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