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旺苍19人涉恶案件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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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报观察|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旺苍19人涉恶案件一审宣判】7月31日 , 四川省旺苍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高荣、杨勇等19人涉恶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
被告人高荣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 ,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6个月 , 并处罚金7万元 。 被告人杨勇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 ,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6个月 , 并处罚金8万元 。 被告人何庭如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 ,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 。 其他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2个月到4年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 并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 并上缴国库 。
川报观察|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旺苍19人涉恶案件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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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公账” 非法高利放贷
2013年 , 被告人高荣、杨勇、许长松、昝学文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 , 单独或合股非法高利放贷 。 2014年初 , 四人商议决定建立公账 , 邀约被告人郭军、侯波等人专业收账 , 用按月向公账交的钱支付工资 。 后被告人李超、何庭如、谢兴旺等人先后加入公账 , 逐渐形成以被告人高荣、杨勇为首要分子 , 被告人许长松、昝学文、郭军为重要成员 , 李超、谢兴旺、侯波、陈至力、杨伟、何珂、杨波为组织成员共12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
2016年 , 被告人何庭如纠集被告人向友宝、董明佳、刘志财、刘金龙、侯小军等人一起成立公账 , 合伙非法高利放贷 , 形成以被告人何庭如为纠集者 , 被告人向友宝、董明佳、刘志财、刘金龙、侯小军为其他成员共6人的恶势力 。
暴力手段非法讨债 , 终食“苦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 , 被告人高荣、杨勇、何庭如等19名被告人为获取高利放贷的非法利益 , 以暴力或者软暴力手段非法讨债 , 在县城及周边区域共同多次实施了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 , 为非作恶 , 欺压百姓 , 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 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
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 综合公诉机关、被告人的辩解意见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 依据经庭审质证的合法证据和法律规定 , 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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