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证监会修订基金管理人监管办法:放宽“一参一控”,九大要点看过来


股东|证监会修订基金管理人监管办法:放宽“一参一控”,九大要点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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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摄图网
每经采访人员 王晗 每经编辑 谢欣
为配合资本市场发展轨迹的不断更新 , 7月31日 , 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人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 这也是继2012年后 , 监管层对《管理人办法》的又一次大修订 。 《每日经济新闻》采访人员对相关修订内容进行了整理 , 有九大要点值得注意 。
要点1:对5%以下股东新增准入负面清单
《管理人办法》中一大要点在于完善了基金管理公司准入监管 , 具体包括:一、调整优化主要股东定义 , 完善股东准入标准 , 对5%以下股东 , 新增准入负面清单;对5%以上非主要股东 , 增加财务稳健性要求;对主要股东 , 加大关注股东对公司的持续资本补充能力 。 二、完善境外股东和自然人股东准入要求 , 合资基金公司的境内股东不再要求满足主要股东的条件 。
要点2:落实股权管理责任 , 基金公司承担股权变更信息核实和报告责任
【股东|证监会修订基金管理人监管办法:放宽“一参一控”,九大要点看过来】《管理人办法》加强了股权持续性监管 , 进一步落实《基金法》对实际控制人的监管要求 。 具体包括:一、落实股权管理责任 , 由基金公司承担股权变更的信息核实和报告责任;二、明确股东信息报送义务 , 相应增加对股东、实际控制人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条款 。 三、加强关联交易的管理 , 管理人不得运用受托财产直接或间接向其及其股东关联方提供融资 。
要点3:优化公募牌照制度 , 放宽“一参一控”限制
具体包括:一、统一各类机构准入标准 , 重点关注资管展业经验及合规风控情况 。 二、拉平公募持牌机构监管安排 , 在公募业务相关的内控、投资运作、合规管理、人员规范和公司治理等方面明确要求公募持牌机构与基金公司适用同样要求;三、适当放宽“一参一控”限制 , 允许同一主体同时控制一家基金公司和一家公募持牌机构 。
多数券商受制于“一参一控”的限制 , 无法申请公募牌照 。 而伴随着资管新规推出、券商大集合产品陆续改造 , 所有金融业务被放在同一个框架下 , 放宽“一参一控”为业务开展提供政策便利 。
此外放宽“一参一控”限制有利于公募行业内部的资源整合 , 也比较符合监管对于目前放宽外资持股比例、提升境内公募整体实力的整体导向 , 同时给未来公募基金并购整合提供相对宽松的条件 。
要点4:引导构建以长期业绩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
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对经营层的长周期考核要求 , 将基金长期业绩作为核心考核指标 。 同时要求管理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考核应将基金长期业绩、合规风控情况作为重要依据 。 此外还要明确关键岗位人员的薪酬递延安排 。
一直以来 , 公募基金行业的年度业绩考核令投研人员深感压力山大 , 不过这种评价周期过短的情况会导致部分基金经理改变自己的投研节奏 , 此前已有部分大型基金公司将1年制考核期拉长至三年 , 部分公司甚至会从相对排名和绝对收益两个维度进行考核 。 引导长期业绩为导向的激励制度更有利于长期价值投资理念的深入贯彻 。
要点5:突出公司治理的长期稳健 , 加强行业文化道德建设
《管理人办法》规定保持股权结构稳定 , 要求股权相关方书面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不转让股权 。 其次规范股权质押行为 , 承诺持有期内不允许股权质押 , 承诺持有期满不允许向非金融机构质押 , 5%以上股东股权质押比例不得超过其所持股权的50% 。 此外 , 强化独立董事专业要求、履职责任及问责力度 。
加强行业文化道德建设方面 , 一是强调股东、董监高和从业人员应当坚持长期价值投资理念 , 廉洁从业、诚实守信 ,加强文化道德建设 , 履行社会责任 , 遵从社会公德 。 二是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文化道德制度 , 强化员工文化道德教育 , 并纳入考核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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