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微信读书侵害用户个人信息]关注!抖音微信读书侵害用户个人信息( 二 )


北京互联网法院最终裁定微信读书存在为用户自动添加微信好友的行为 。
法院认为 , 原告完成了初步举証 , 腾讯公司主张原告主动添加关注 , 应当提供相应的証据 。 而腾讯公司就原告是否初次登录、原告授权过程这些事实 , 均能提供用户操作的后台数据予以証明 , 因此 , 也应有关于原告添加关注的操作记录、自动关注功能设计的代码等証据 。 在腾讯公司掌握証据却未提交相关証据的情况下 , 法院採信原告的主张 , 认定原告微信读书中的关注关系为微信读书自动添加 。
此外 , 法院认为 , 微信读书中 , 微信好友之间的读书信息默认开放 , 构成对原告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 。 原因有三:一是微信读书、微信为两个独立应用 , 不能当然进行好友关系的迁移﹔二是读书信息可能构成对用户的“人格画像” , 互联网时代 , 用户应享有自主建立或拒绝建立信息化“人设”的自由﹔三是微信读书产品设计侵害用户隐私风险较高 , 应就信息处理方式向用户显著告知并征得同意
关于是否侵害用户隐私权 , 法院认为需要结合信息特点、使用方式等进行“场景性”判断 。
北京互联网法院表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后 , 虽然未正式实施 , 但对隐私权的概念、范围 , 与个人信息的关系有了较为明确的指引 。 互联网时代 , 需要合理考量隐私、个人信息的关系 , 进而平衡个人信息保护及信息合理利用的关系 。 隐私主要是防御性权利 , 注重精神利益﹔个人信息权益注重预防侵害 , 同时有财产利益 , 有积极利用的可能 。 判断是否构成隐私 , 需要符合社会一般理性标准 , 强调其“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性” 。
“对于读书信息 , 用户可能存在不愿为他人知晓的期待 , 也可能存在知识共享、文化交流甚至商业回报等积极利用的期待 , 不同用户对于读书信息的隐私期待有所不同 。 因此 , 判断是否侵害隐私权 , 需要结合具体场景 。 ”北京互联网法院称 , 就本案来看 , 原告的读书信息呈现方式为“原告阅读了《好妈妈胜过好老师》《所谓情商高 , 就是会说话》两本书籍” , 尚不至构成一般理性标准下的“私密性”标准 , 对原告主张腾讯公司侵害其隐私权 , 不予支持 。
对于上述案件 , 按照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 , 腾讯计算机公司停止微信读书软件收集、使用原告微信好友列表信息的行为 , 并删除微信读书软件中留存的原告的微信好友列表信息﹔解除原告在微信读书中对其微信好友的关注﹔解除原告微信好友在微信读书中对原告的关注﹔停止将原告使用微信读书软件生成的信息(包括读书时长、书架、正在阅读的读物)向原告的微信好友展示的行为﹔腾讯深圳公司、腾讯计算机公司向原告书面赔礼道歉﹔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公証费66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
APP专项整治在行动 抖音、微信已回应判决
近期 , 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启动2020年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治理工作 , 对APP后台自启动、关联启动、私自调用权限上传个人信息 , 录音、拍照等敏感权限滥用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 , 开展专题研究和深度检测 。
29日 , 工信部召开纵深推进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会议 , 指出将重点整治包括APP、SDK(软件工具开发包)在内的服务提供者存在的“越界”行为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对于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 , 抖音APP、微信读书目前均已作出回应 。
字节跳动法务相关负责人表示 , 抖音上的用户通讯录信息是由用户授权上传的 , 抖音一直遵循相关监管机构对于网络运营者留存数据时间的要求 。 如果用户希望删除相关通讯录信息 , 可以随时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 对于法院的一审判决 , 抖音会提起上诉 。
[抖音微信读书侵害用户个人信息]关注!抖音微信读书侵害用户个人信息。微信读书方面向人民网采访人员表示 , 微信读书尊重法院判决 。 “保障用户信息安全是微信读书一直坚守的首要原则 。 2019年5月底 , 我们收到该案诉讼后第一时间进行了核实 , 确认相关功能已在之前进行了迭代优化 , 优化后的版本更加尊重用户的选择权并对相关社交功能进行了强提示 。 未来 , 微信读书将继续努力优化产品 , 为用户提供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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